省审计厅12月6日对三门峡市审计局的审计质量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审计项目未严格执行新的《审计法》和审计质量控制办法,存在审前调查、审计方案、现场管理等方面流于形式的问题,导致项目质量不高,成效不明显;市级审计机关查出的案件线索总体较少、涉及人员级别较低、涉及金额不大且立案率不高;部分审计项目审计建议质量不高,针对性不强,未能引起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领导重视、采纳;部分项目对查出的问题未能从体制和机制上分析原因进而促进制度建设,审计成果的转化利用还有待提高等共性问题。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三门峡市审计局要求市局各科室根据考评情况,寻找差距,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审计管理,推动审计质量上新台阶,要把审计质量作为审计工作的生命,进一步健全审计监督机制,完善监督职责,强化监督手段,规范监督行为。一要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责任,强化科室负责人、审计组长、审计人员审计质量责任。二要加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重点抓好审前调查、审计取证、现场管理等环节的工作。三要健全和完善审计复核、审理制度,切实发挥三级复核和审计业务会的作用。四是改进工作方法,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认真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确保审计项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