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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审计局“四规范”促进经济责任审计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11-22 17:02 查阅次数:0 来源:经责科 作者:李姗姗

        三门峡市审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实施“六大行动”,通过“四规范”促进经济责任审计高质量发展。

    规范制定年度计划,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全面把握审计全覆盖的本质要求,统筹处理好形式与内容、数量与质量的辩证关系,强化对权利集中、资金密集的领域和重要岗位的监督,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根据审计资源实际情况和领导干部任职年限、领导干部本人及所在单位接受审计的频次等情况,与预算执行审计、民生审计、政策跟踪审计等有效对接,科学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年度计划,强化计划刚性约束。

  规范审计现场管理,提高审计业务质量。印发《三门峡市审计局现场审计管理办法》,运用各种科学的手段和制度为载体,对现场的审计业务、廉政纪律、安全保密等进行组织、控制和监督。按照审计现场各个阶段的特点,将审计现场管理分为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实施阶段和审计结束阶段三大部分进行管理,并对每个阶段具体审计事项提出了可操作性的要求。通过加强审计现场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业务质量。

    规范审计文书起草,提高审计报告质量。印发《三门峡市审计局主要审计文书种类和审计文书审计文本参考格式》,规范了经济责任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等文书的格式。同时要求审计文书要经过审计组主审和组长审核、审计 业务科审核、牵头部门复核、法规科审理、会议集体研究审定五级审核,通过多轮复核审理,加强全流程审计质量管控,提高审计报告质量。

    规范审计移送流程,提高审计移送质量。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巡查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的实施办法》,要求审计移送处理事项应做到事实清楚、证据适当充分、适用法律法规适当、审计程序合法。通过明确移送范围、突出移送重点、规范移送方式、强化线索办理等方面,规范审计线索移送流程,提高审计移送质量。

 

拟稿人:李姗姗

审核人:王宏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