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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审计局关于对卢氏县2015至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27 10:25 查阅次数:146 来源:农业科 作者:

根据河南省审计厅统一安排部署,三门峡市审计局自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5月14日,对卢氏县2015至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卢氏县2015至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基本情况

卢氏县为河南省三门峡市下辖县,位于河南省西部,下辖8镇11乡,共有行政村345个,村民小组3083个,农户82344户。

卢氏县属省财政直管县,2015至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拨。2015年省财政厅下达三门峡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16993.30万元,其中卢氏县3422.30万元;2016年省财政厅下达三门峡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20064万元(含工作经费85万元),其中卢氏县3429万元(含工作经费18万元)。卢氏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全部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发放。

(二)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卢氏县补贴资金累计结余26790.21元。2015年收入34223000元,2015年支出34222621.22元,2015年累计结余27168.99元。

2016年收入34110000元,2016年支出34127210.03元,2016年累计结余9958.96元。

(三)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经费使用情况

2014年卢氏县补贴工作经费累计结余1560000元。2015年收入180000元,2015年支出490000元,2015年累计结余1250000元。

2016年收入180000元,2016年支出360000元,2016年累计结余10700000元。

(四)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利息使用情况

2014年卢氏县补贴资金利息累计结余147135.03元;截至2015年底,利息累计结余205791.64元;截至2016年底,利息累计结余221586.75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卢氏县财政局未将2014年三项补贴剩余资金173925.24元作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重新安排分配

(二)卢氏县官道口等14个乡镇因建设用地、高速公路、养殖场等征占耕地11133.99亩,应在2010年发放农业三项补贴面积的基础上,核减耕地10767.16亩。卢氏县农业部门已核减2024.01亩,少核减8743.15亩

(三)卢氏县农业部门把关不严,国营农场多报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63亩,2015至2016年多领取农业支持保护补贴13514元

(四)村组干部冒领、截留村组集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6395.67元

(五)卢氏县农业部门把关不严,存在农户领取补贴面积大于实际耕种面积的情况,14家农户多领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9026.15元

(六)卢氏县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与卢氏县农村土地确权面积相比差异较大。卢氏县2015年、2016年实际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与农村土地确权面积相比,差额分别为161707亩、161500亩。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三门峡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及时向卢氏县人民政府提出了整改建议。卢氏县人民政府已通过完善制度等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