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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投融资企业担保风险及审计思路

发布时间:2021-11-24 14:53 来源:行政事业科 作者:

    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等问题,常由地方政府出资成立国有投融资企业。为有贷款需求的企业向银行提供融资担保,如果贷款企业发生违约,投融资企业也要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下面着重分析担保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审计思路。

    投融资企业担保业务通常分为在保业务、逾期业务和代偿业务三种。在保业务是指贷款尚未到期,无需承担担保责任的业务。逾期业务是指贷款已经到期,贷款企业尚未还款,担保公司应承担未承担担保责任的业务。代偿业务是指贷款企业已经发生违约,且担保公司已经承担担保责任的业务。

    一、分析在保业务总体情况

    (一)摸清在保责任余额

    通过查阅企业担保登记台账、签订的担保合同、询问相关经办人员掌握在保业务总体规模情况,并通过“天眼查”“企查查”等平台信息,了解企业存续现状,进一步分析在保业务可能发生坏账的比率。

    (二)注册资本金情况

    审查国有投融资企业资本金合规情况。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因而一些地方政府可能通过注入“土地收益权”、“无盈利能力的公益性资产”等资产虚增资本金,进而扩大融资担保规模。

    (三)审查担保客户总体情况

    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审查融资平台是否化整为零,超比例为企业或个人提供担保。分析在保业务中客户分布情况,是为解决中小微企业发展而提供担保还是为非银行类金融机构提供拆解服务提供担保,分析背后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

    (四)关联在保业务数据与代偿业务数据

    重点关注已发生代偿业务的企业在在保业务中所占比例,了解国有投融资企业是否建立信用审查制度,避免对已发生违约企业或个人第二次提供担保情况。

    二、分析逾期业务总体情况

    (一)掌握逾期业务总体规模

    分析存续、注销、失联企业的占比情况,对尚在存续期的企业,国有投融资企业是否实地调查违约企业经营情况,落实相关企业是否存在还款能力,对有还款额能力的企业提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降低因违约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审查逾期业务审批流程的合规性

    检查国有投融资企业的企业内控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对担保事项有明确的量化规定。对已发生贷款逾期的企业审查其贷款及担保合同,检查其是否符合担保贷款条件,如存在违规对不符合资质的企业提供担保的,要追究相关经办人员的责任。

    三、分析代偿业务总体情况

    (一)了解代偿业务总体规模

    对已发生代偿损失的业务,重点关注违约企业的存续状态,将高风险企业列入黑名单,禁止继续为其提供贷款担保。并结合在保业务情况分析潜在违约风险概率。

    (二)相关追偿机制的建立

    国有投融资企业内部是否建立和完善追偿保障机制,对发生代偿损失的业务是否提前申请财产保全、是否建立明确的追偿流程,是否有专人持续跟进,进而降低经济损失。

    (三)反担保措施执行情况

    了解国有投融资企业在为中小微企业担保贷款时,是否严格执行反担保措施,在企业发生违约后,是否及时向法院申请执行反担保标的物,进而降低经济损失。

    通过上述审计方法,可能发现的主要风险如下:投融资企业内部控制存在较大缺陷、虚增资本金扩大担保能力、对违约企业提供二次担保、损失追偿率较低、反担保制度落实不到位、代偿业务规模过大存在较高财务风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