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应当简明易懂
笔者认为,考虑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阅读和使用者的需求,应控制报告篇幅,避免使用生僻的专业词汇和生涩用语,对前后交叉重复或同类型的问题要进行合并。
报告正文原则上仅反映问题定性、问题内容和定责情况,不再引用法律法规、政策原文等,应将审计发现问题按照审计报告正文排序,全部在《审计发现问题情况表》中反映,并注明定性依据和处理(处罚)意见。
审计发现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无直接关系,或不宜界定其责任的其他问题,不在本审计报告正文反映,统一在《审计发现其他问题情况表》中反映。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不再表述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不再表述定责依据和理由,表述应当清晰准确、简明扼要,总篇幅控制在10页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