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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2012年至2013年6月畜牧建设项目和重大项目资金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13-12-11 00:02 来源:三门峡市审计局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公告)

2013年第02号(总第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2年至20136月畜牧建设项目和重大专项资金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审〔2013101号)的要求,三门峡市审计局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三门峡市2012年至20136月畜牧建设项目和重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畜牧建设项目和重大专项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三门峡市2012年至20136月畜牧建设项目和重大专项资金总投入471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294万元,省级配套资金720万元,市级配套资金129万元,县级配套资金413万元,项目单位自筹1156万元。涉及项目52个,至审计时共完成项目47个,其余5个项目正在建设中。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三门峡市各级财政及畜牧部门基本上能按规定拨付资金,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管理,但是个别项目的子项目建成后未投入使用,未能如期发挥效益,应引起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并加以纠正和解决。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审计发现建设项目均未履行招投标程序,项目实施中,也未有监理现场监管。如灵宝市及湖滨区的猪场标准化建设项目均未履行招投标程序,项目实施中,也未有监理现场监管。

2、项目的竣工验收不严格,没有按规定组织验收,签字手续不完备。

3、个别项目建成后未发挥效益。如灵宝市函谷关镇侯健权养猪场和川口乡孟中民养猪场均建有沼气池,管线连接不到位,实际未能使用。焦村镇马自英养猪场建有沼气池,但是管理不善,管道破损,管线维护不到位,也未使用。阳平镇田军良养猪场沼气池建设比较规范,沼气收集包都能正常使用,由于配套设施未铺设安装,未能将多余沼气加以利用,目前只能自家使用,未能发挥最大效益。

4、存在资金未按时拨付的现象。如灵宝市故县镇到20139月中旬才发放到群众手中,函谷关镇至9月底尚未开始发放,超过规定发放时间。

5、项目未按方案实施,存在少建未建的现象。如灵宝市生源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灵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建沼气池。

6、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用专项资金弥补经费不足。如,湖滨区畜牧局挪用8.78万元弥补行政经费不足等。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门峡市、县(市、区)畜牧等部门对审计机关提出的问题比较重视,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灵宝市政府对未完成项目建设的责令限期完成,对未投入使用的沼气等项目责令尽快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