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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审计局关于市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及效益情况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14-12-08 00:00 查阅次数:372 来源:三门峡市审计局

(二O一四年十二月八日公告)

2014年第7号(总第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三门峡市审计局对三门峡市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12013投资及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追溯相关年度。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三门峡市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市两大政府融资平台之一,成立于20118,注册资本10亿元,账面实收资本2亿元,法人代表为曹海生。

从审计调查情况看:该公司按照市政府行使国有资本“投资、筹资、交通旅游开发”三大主体职能的要求,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顺利完成了各项筹备工作,确保了组建工作有序进行,确立了公司组织构架体系,制定了相关基础性规章制度,初步具备了开展融资、投资业务的条件。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注册资本不到位,抽逃注册资本。

三门峡市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1819完成工商注册10亿元,实际投资2亿元。注册完成后于918927分两次将投入的2亿元资金,全部归还市财经公司。

(二)资产不优,效益不佳。

集团公司组建方式,四个分公司为新注册公司没有资产,其余子公司以市交通局所属国有企业为主,整体划转形成,其中大部分是自偿能力比较低的基础设施和其他公共建设项目,政策性亏损因素较大,资产不够优良,经营效益不佳。如:2011年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后直接把万信达划入集团管理,并更名为卢氏县双龙湾风景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其主要资金来源为投资款300万、借交旅集团款2780万元,至2013年底累计亏损677万元。

(三)融资平台受到制约,融资功能缺失,管理成本没有来源。

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至审计日,融资功能仍处在初期运作阶段,成立三年来融资为零。由于注册资本金不到位且自身净资产规模较小,难以利用各种金融工具进行融资。现有在建的项目均为财政借款及向市财经公司借款。截至2013年底 209国道改线和三灵快道工程共计借市财经公司6.15亿元,市产业聚集区拨入1500万,收各类保证金3279万元。

由于没有收入来源,集团公司所属人员工资、费用,用存款利息支付一部分外,其余均列入工程项目成本。

(四)投资功能发挥不够,运营效率欠佳,未能完成目标任务。

由于公司成立时先天不足,虽然明确了投资方向和发展规划,积极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但大部分处在初期运作阶段,净资产规模小,在运行中存在职能单一、投资覆盖能力弱等现象,其发挥作用的空间有限。市政府对交旅集团下达任务目标为20112012年,争取每年完成投资筹资10亿元;2013年以后,每年完成投资筹资15亿元,力争5年将公司发展成拥有总资产超过100亿元、年投资筹资能力达20亿元的大型投资集团。交旅集团公司近三年的目标任务均没有实现,差距巨大。至审计日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资、融资为零。

(五)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挪用项目资金3929万元。

209国道改建和三灵快道项目财政借款,用于交通指挥中心办公楼(停工闲置)建设项目3929万元。

2.收入、费用不实。

1)三灵快道项目少作收入144143元、少列支出87000元。

2)双龙湾旅游开发公司2013年收入直接冲减管理费32160元。

3.超标准、超范围列支376万元。

4.违规摊派占用下属企业资产。

120133月,无依据收取三门峡市公共交通公司交通枢纽指挥中心建设款300000元。

22011年至2013年,交旅集团先后从相关单位借取车辆9部,期间还回原单位2部,2013年底仍有暂借车辆7部。

5.招待费超支。

1)三灵快道项目招待费超支1410522.75元。

2)双龙湾旅游开发公司2012年招待费支出311142.8元,占营业收入的5%2013年列支招待费615776元,占营业收入的14.5%

6.不合规票据列支160200元。

7.投资失误造成损失或损失风险。

201255#预付灵宝函谷葛业加工厂商标转让费60万(茶类)91追加付款20万,共计80万元购得“函谷”茶类商标使用权,至审计日23个月未见使用商标任何迹象,支付的转让费用造成损失或损失风险。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三门峡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并提出了纠正、处理意见积极督促被审计单位予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