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审计局关于市接待办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2016年第164号(总第33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三门峡市审计局于2016年3月7日至5月10日,对三门峡市接待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接待办)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市接待办基本情况
市接待办是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一级预算单位。按照“三定”方案,市接待办公室机关事业编制为1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内设综合科、接待科、财务科和联络监督科4个科室,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是:负责接待来我市的国家和外省(市)、区现职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我市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来宾中现职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协助市直部门接待来峡的中央各部门部级领导干部。与外省市接待部门开展联谊活动,建立“大接待”网络。完成市委、市政府有关重要出访、随访任务及交办的其他接待事项。负责指导各县(市、区)接待机构做好有关接待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市接待办提供的财务报表反映:
2015年,市财政局核定市接待办收入预算5036545.00元,其中:工资福利739583.00元、商品服务122015.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847.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100000.00元。实际当年收入6605731.36元,其中:年初核定5040000.00元、追加预算773030元(其中:预算增加61500.00元、优秀考核奖1600.00元、10月新增人员44568.00元、省纪委专案组在我市开展工作期间接待经费300000.00元、中国文联文艺志愿者送欢乐下基层活动食宿交通费365362.00元)、其他收入800504.00元(其中:旅游节组委会经费300000.00元、第三届特博会接待办公经费500000.00元、利息收入504.46元)。
当年预算安排支出6833275.36元,其中:上年度存量资金安排支出904473.29元、当年市财政年初预算安排支出5928802.07元。
年初预算支出执行5928802.07元,执行比例89.75%。
(三)项目收支基本情况
市接待办提供的财务报表反映:
2015年项目当年收入5709124.69元,其中:上年存量专项资金943762.69元、年初预算4100000.00元(接待专项经费4000000.00元、招商引资工作经费100000.00元)、当年追加665362.00元(省纪委专案组在我市开展工作期间接待经费300000.00元、中国文联文艺志愿者送欢乐下基层活动食宿交通费365362.00元)。当年支出5141297.96元,其中:上年存量专项资金943762.69元、年初预算3767303.27元(接待专项经费3767303.27元)、当年追加430232.00元(省纪委专案组在我市开展工作期间接待经费64870.00元、中国文联文艺志愿者送欢乐下基层活动食宿交通费365362.00元)。结余567826.73元,其中:年初预算结余332696.73元(接待专项经费232696.73元、招商引资工作经费100000.00元)、当年追加235130元结余(配合省纪委专案组在我市开展工作期间接待经费235130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接待办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各项财经制度得到较好落实,内部管理比较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单位的财务报表、账薄、凭证等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财务收支情况。但本次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不符合财经制度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处罚意见
(一)上年结余资金未编入年初预算
市接待办2015年度结转943762.69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39289.4元,项目支出结转904473.29元。
违反了《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指导意见》(豫财库〔2010〕31号)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
(二)挤占专项资金7400元
2015年3月“项目支出-商务接待经费“支维修费4220元,4月在”项目支出-商务接待经费“支培训费1900元。5月”项目支出-商务接待经费“支培训费1280元。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86令第三十八条 之规定。
对以上问题,我局已依法作出处理,并要求单位加强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