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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审计局关于三门峡市供销合作社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26 00:00 查阅次数:239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公告)

2017年第282号 (总第698号

三门峡市审计局自2017421日至615,对三门峡市供销合作社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供销合作社是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一级预算单位。市供销合作社事业编制为30名,其中:事业编制27名,工勤3名。现有29人,事业编制26名,工勤3名。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财务审计科、社有资产管理科、业务协调科、经济发展科、合作指导科和监查室9个科室,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和实施全市合作经济发展和农村现代流通政策。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职能,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按照市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和烟花爆竹、再生资源等购销、储备及价格提出建议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全市供销合作社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管理直属单位。行使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管理社有资产,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的权利。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关系,依法维护全市供销社的合法权益。指导全市供销社领办的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供销合作社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各项财经制度得到较好落实,内部管理比较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单位的财务报表、账薄、凭证等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财务收支情况。但本次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不符合财经制度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处罚意见

(一)上年结余资金未编入年初预算

市供销合作社2015年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16090.00元(驻村第一书记2015年办公经费和生活补助),未编入2016年度预算

(二)挤占专项资金19490

2016年供销合作社“项目支出—名优特新产品展销会支出”100000元,其中:购电脑、冰箱5550元用于“八一”慰问,支出办公费2145元用于植树节植树,支出邮电费9780元用于县级领导干部电话费,支出差旅费2015元用于扶贫补助,合计19490元。

(三)应计未计固定资产14179

其中:201638号凭证办公费支出购电脑1台、打印机14350元。516号凭证办公费支出9660元,其中购打印机12880元。521号凭证办公费支出购卡萨帝冰吧12799元。64号凭证办公费支出购电脑28500元。以上共计14179元未记入固定资产。

(四)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

对市供销合作社差旅费支出进行审核,抽查部分业务,发现有两笔业务存在超标准乘坐一等舱,差价合计281.5元。

(五)会议费支出不规范

20161023号凭证,基本支出-会议费支出1280元,发票后无预算表、会议文件、签到册等附件。

(六)错列支出科目

市供销合作社20161219号凭证,工会经费支出2409.7元,其中1680元为县级干部电话费(10-12月)。

         对以上问题,我局已依法进行处理并要求单位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