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陕州大道路灯抢修复明工程结算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七日公告)
2018年第130号(总第89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三门峡市审计局2018年对市路灯管理所负责的市陕州大道路灯抢修复明工程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陕州大道路灯抢修项目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指示、市政府2017年1月12日、2月17日的批示精神,原计划总投资584万元,根据市委领导指示抢修方案由升级改造改为恢复性抢修,具体变更如下:1.416套智慧路灯暂不再安装;2.变压器暂不增加;3.调整施工方式(接地保护装置暂不安装,电缆沟、过路顶管根据现场情况施工);4.抢修期间损坏绿化再赔偿。本次施工主要工作内容:拆除原有报废电缆,重新敷设电缆,灯具接线调试,过路部分顶管施工,材料采购等。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三门峡市路灯管理所提供的工程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项目的建设情况,审计中发现工程项目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和纠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多计工程价款70000元。三门峡市路灯管理所报审的市陕州大道路灯抢修复明工程结算总价为961657元,经审计,发现多计工程价款70000元。
(二)项目管理不规范。1.领导未对采购方式作出批示前,建设单位已自行组织采购并签订相关合同;2.分批采购无计划、不规整,合同签订不规范;3.部分材料的采购单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
三门峡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建设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目前建设单位正按照审计报告的要求进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