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审计局关于 市林业和园林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的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公告)
2018年第134号(总第894号)
我局对三门峡市林业和园林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林业和园林局是政府直属正处级行政单位,一级预算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机关编制为42名,其中:行政编制38名,工勤4名。实有68人,机关41人,借调27人。内设12个科室,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局下属两个处级单位:小秦岭保护区管理局(正处级)和三门峡市森林公安局(副处级);13个正科级事业单位:人民公园管理处、虢国公园管理处、园林科研所、绿化工程管理处、陕州公园管理处、涧河管理处、涧河公园管理处、天鹅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处、林业工作总站、黄河公园管理处、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门峡管理处、苗圃繁育中心、园林投资公司。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负责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会同城市规划部门划定城市绿线;负责城市建成区绿化养护管理的技术指导和行业监管;负责全市林业、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研究提出全市林业、园林绿化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指导、管理全市林业产业发展工作;承担推进全市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园林队伍建设;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林业和园林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各项财经制度得到较好落实,内部管理比较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单位的财务报表、账薄、凭证等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财务收支情况。延伸审计调查了三门峡市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陕州区林业局2个单位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但本次审计也发现了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处罚意见
(一)上年结余资金未编入年初预算
林业和园林局2016年度结转7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56万元,其他资金结转272万元,未编入2017年度预算。
(二)挤占专项资金3万元
2017年林业和园林局零星绿化费(2016年结转)项目支出3万元用于差旅费、办公费、邮寄费等支出。
(三)超预算支出4万元
2017年财政批复林业和园林局机关会议费预算4.5万元,当年实际支付8.5万元,超支4万元。
(四)借调所属二级机构27人
市林业和园林局核定机关编制42名,其中:行政编制38名,工勤人员编制4名。截止审计日,实有人数68人,机关编制41人,借调所属二级机构27人(其中:黄河湿地管理处6人、陕州公园2人、天鹅湖湿地公园3人、森林公安局3人、林业工作总站6人、苗木繁育中心1人、涧河管理处2人、义马农林农机局1人、河西林场1人、绿化工程处2人)。
(五)资金闲置20万元
项目资金闲置20万元,其中: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白天鹅及红腹锦鸡保护专项经费2万元元、陕州区林业局2016年省级财政林业林下专项资金18万元。
对以上问题,我局已依法进行处理并要求单位整改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