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书店楼内装修工程结算审计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公告) 2018年第142号(总第9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卢氏县审计局委托河南友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卢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建设的新华书店楼内装修(为民服务中心)工程竣工结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新华书店楼位于靖华路与迎宾路交叉口西南角,内装修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楼地面、墙面、天棚、楼梯装饰和便民服务台,建成后作为卢氏县为民服务中心使用。河南省云鹏实业有限公司施工,河南元森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卢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供的工程资料,基本真实的反映了项目建设情况,但在审计中发现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应予以纠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卢氏县新华书店楼内装修工程送审结算价款2030147.01元,经审计,审减工程结算价款58718.39元,审定工程结算价款1971428.62元。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卢氏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建设单位据实结算。目前卢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已经按照审计结果据实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