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审计局关于陕州区人民政府2018年度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的结果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七日公告)
2019年第52号(总第103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十六条的规定和中共三门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审计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全市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三纪发〔2019〕4号)要求,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7月15日,三门峡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陕州区2018年度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了乡镇财政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安全性和效益性。重要事项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相关单位。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三门峡市陕州区所辖 13个乡镇。全区乡镇政府及所属部门编制866人,实有675人,空编191人。各财政所负责组织乡镇财政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定期向乡政府及区财政局报告预算执行情况;负责乡镇财政惠民补贴资金、财政项目资金和民生工程的政策宣传、资金管理和项目监督,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区管、村账乡监”、“农村三资代理服务”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等职责。其中财政所编制82人,实有55人,空编27人。
2018年乡镇财政支出8415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640.80万元(人员经费10019.2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8621.54万元),项目支出35512.82万(基本建设类项目2791.7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32721.12万元)。2018年各乡镇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共计295.74万元,其中会议费19.95万元,公务用车费用179.22万元,招待费96.57万元。
陕州区全年扶贫项目644个,此次审计重点抽查117个项目、涉及14997.31万元(占32.6%),13个乡镇、167个村,入户调查农户371户。
二、审计评价意见
从审计情况看,陕州区所辖乡镇政府能够在原有“乡财县管”基础上,稳步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落实,绝大部分乡镇已经对银行账户进行了清理,目前能够实现乡镇财政与预算部门、代理银行、区财政之间全面联网,同时区级财政已强化对乡级财政资金的监督。
审计结果表明,陕州区所辖乡镇政府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能够真实反映其财务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制度,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本次审计发现存在漏缴税金、公车私挂、挪用专项资金等不规范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财政收支的真实性方面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1.公车私挂
王家后乡和菜园乡人民政府公车私挂5辆。
2.支出依据不充分、不完整208.59万元
3.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44.17万元
4.支出依据不真实0.12万元
(二)财政资金的安全性方面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实物、发放加班费、发放津补贴46万元
2.违规报销个人费用11.26万元
3.违反三重一大规定
陕州区2乡镇未通过集体研究,列支费用191.37万元。
4.挪用专项资金445万元
5.超标准、超范围支出121.24万元
6.无公函列支招待费84.97万元
7.违规收费121.61万元
8.漏缴税金210.11万元
9.未按规定核销债权、债务643.68万元
10.账证、帐实不符63.27万元
11.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34.3万元
12.往来账项长期挂账不予清理,其他应收款21214.01万元,其他应付款19944.04万元
13.财务管理不规范
11个乡镇未按规定科目核算、违规出借财政资金494.09万元。
(三)财政支出的绩效方面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1.工程建设领域虚假招标、未招投标
陕州区8个乡镇部分工程项目,均存在虚假招标、未招投标的问题。
2.工程建设项目串标
大营镇和西张村镇实施的两个项目涉嫌串标。
3.未实行监理制
宫前乡头峪村河道治理工程,施工合同31.19万元,未实施监理制。
4.“公务灶”补贴76.06万元
5.其它问题
部分扶贫搬迁项目,安置房面积分配超过人均25㎡。超出部分由贫困户自行承担,增加返贫风险。
对审计发现问题,三门峡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对陕州区政府提出整改建议,陕州区政府已按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积极整改。
三门峡市审计局
2019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