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审计局关于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2018年度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的结果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八日公告)
2019年第53号(总第10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十六条的规定和中共三门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审计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全市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三纪发〔2019〕4号)要求,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7月6日,三门峡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8年度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了乡镇和财政所财政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安全性和效益性。重要事项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相关单位。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所辖 3个乡镇(其中:农业乡镇2个,非农业街道办事处1个)。全区乡镇政府及所属部门编制213人,实有175人。各乡镇财政所主要负责编制乡镇财政预决算、资金收支管理、集中支付、国有资产管理、村级财务记账等工作,财政所编制18人,在编13人,临时人员5人。
2018年乡镇财政支出906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78.57万元(人员经费3096.5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382.03万元),项目支出1590.31万(基本建设类项目0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1590.31万元)。
示范区全年扶贫项目16个,此次审计重点抽查16个项目,涉及552.3万元(占100%),2个乡镇、9个村,入户调查农户45户。
二、审计评价意见
从审计情况看,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2018年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总体良好,各项财经制度得到了较好落实,内部管理比较规范。
审计结果表明,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两镇一办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能够真实反映其财务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制度,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本次审计发现存在支出不真实、公务接待审批不规范、白条入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往来款项长期挂账不清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财政收支的真实性方面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1.支出依据不充分、不完整
(1)公务接待费管理不规范,手续不全,涉及9.72万元。
(2)白条入账34.62万元。
(3)其他支出依据不充分、不完整,涉及17.35万元。
2.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涉及资金11.16万元
3.隐形债务227.29万元
(二)财政资金的安全性方面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1.财政管理不规范
(1)会计科目核算不规范,涉及8.53万元。
(2)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涉及固定资产15212.45万元,在建工程5142.93万元。
2.超标准、超范围支出0.09万元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违规发放津补贴,涉及12.31万元。
(2)部分公职人员领取车补同时报销加油费和维修费,涉及20.75万元。
4.往来账项长期挂账不予清理,职工个人借款长期不报账
其中:阳店镇直单位其他应付款项涉及5142.85万元,其他应收款涉及2084.80万元;阳店镇所辖村组其他应付账款涉及944.37万元,其他应收款涉及1393.01万元。大王镇镇直单位涉及其他应付款1610.39万元,其他应收款735.75万元;大王镇所辖村组其他应付款233.86万元,其他应收款项460.03万元。禹王路街道办所辖村组其他应付款26284.91万元(审计期间已调账处理20093.08万元),其他应收款10523.05万元。
5.某乡村干部截留、挪用、侵占各项补贴47.59万元
6.其他问题
禹王路街道办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
(1)未单独设立工会经费账户。
(2)未按工资计提工会经费。
(3)计提工会经费3.61万元后未上缴区总工会,而是直接列支使用。
(三)财政支出的绩效方面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1.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不到位
(1)5名已死亡人员领取2018年度第四季度低保金。
4名已死亡人员领取2018年度水库移民补贴。
2.“三公经费”开支公开制度和公务卡支付制度落实不到位
阳店镇和大王镇公务卡制度未有效执行
(四)需要研究关注的情况和问题
1.大营村巨额占地补偿款79626982.57万元经村民四议两公开后存信用社定期存款。所产生利息每年分红给村民。资金存在一定安全风险。
2. 阳店镇和大王镇财政所人员不足,老龄化严重
3.部分村级财政监管处于空白状态
对审计发现问题,三门峡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对示范区管委会提出整改建议,示范区管委会已按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积极整改。
三门峡市审计局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