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审计局关于卢氏县2018年度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的结果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一八日公告)
2019年第55号(总第10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十六条的规定和中共三门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审计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全市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三纪发〔2019〕4号)要求,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7月20日,三门峡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卢氏县2018年度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了乡镇财政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安全性和效益性。重要事项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相关部门。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乡镇人员编制情况
卢氏县所辖19个乡镇。全县乡镇政府及所属部门编制1105人,实有985人,空编145人,超编8人。
(二)乡镇财政支出情况
2018年乡镇财政支出68616.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04.64万元(人员经费9895.6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840.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91.48万元,资本性支出10876.70万元),项目支出39311.72万(基本建设类项目30538.14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8773.58万元)。
(三)扶贫项目抽查情况
2018年,卢氏县财政整合扶贫资金安排项目812个,财政安排资金78280万元;本次审计重点抽查120个项目,项目总投资3574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8389万元(占财政安排资金23.49%),19个乡镇、138个村,入户调查农户34户。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卢氏县乡镇政府及所属部门“三公经费”支出394.80万元,占2018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的6.76%,其中:公务接待费116.72万元,公车购置费75.59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202.49万元,未列因公出国经费。
(五)乡镇财税所人员情况
卢氏县共设立19个乡镇财税所,共有事业编制103人,空编9人;实有在岗人员67人,其中:在编在岗47人(占编制的45.63%),借入人员10人,聘用临时人员10人;借出人员47人,占编制的45.63%。实际在岗67人中,财务专业毕业的42人,占比63%。
二、审计评价意见
从审计情况看,卢氏县政府实行乡财县管制度,有效规范了乡镇财政收支行为;推行乡镇国库集中收付,防范了资金风险。各乡镇的财务核算规范、有序,提供的会计信息及时、明晰财政收支,有力地服务当地经济发展。
审计结果表明,卢氏县政府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能够真实反映其财务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制度,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本次审计发现存在支出依据不充分、不完整、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等财政收支真实性方面的问题,乡镇及村组往来账余额大、长期挂账不清理、乡村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账实不符等财政支出安全性问题,未执行财政直接支付和公务卡结算制度等财政绩效方面问题,部分扶贫项目存在闲置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财政收支的真实性方面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1.支出不真实(挂往来或没在帐内体现)
官坡镇财税所2018年无业务招待费,与事实不符。
2.支出依据不充分、不完整(无清单、审批不规范、项目支出资料不完整等),涉及资金1907.18万元
3.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涉及资金802.24万元
4.违规管理现金、白条抵库、超限额列支现金,涉及资金49.69万元
5.虚列支出(支出列挂往来科目等),涉及资金21132.48万元
6.其他问题
(1)城关镇未执行公务卡制度28.38万元,劳务支出未直接打入劳务提供人银行卡。
(2)大额采购支出、维修支出等询价程序不规范77.65万元。
(3)记账资料不完整,涉及资金74.03万元。
(4)工程验收流于形式,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的不同人员字体相同,涉及10.77万元。
(5)应缴未缴税金1.13万元。
(6)潘河乡所属单位内部制度不完善。
(7)官坡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列支垃圾箱采购16.06万元,发票内容与购销合同和竣工验收单内容不符。
(8)横涧乡乡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分红收益4.2万元未入集体账。
(9)工程资料不完整,涉及资金89.8万元。
(10)虚收虚支项目款,涉及资金287.48万元。
(11)支出明细核算不规范,双龙湾、双槐树乡政府2018年在“办公费”明细账户列支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咨询费、宣传费等。
(12)未如实核算收入,东明镇政府2018年调整预算收入1000万元,计入其他应付款财政局,无附件。
(13)2名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领劳务工资又领取集中供养零花钱1.86万元。
(14)官坡镇政府乡村财务服务中心银行对账单显示,将村组工资转入村会计或主任个人卡,和实际发放的金额不同。
(二)财政资金的安全性方面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1.财政管理不规范
(1)原始凭证不完整,涉及资金402.58万元。
(2)多个乡镇财税所等镇直单位仍使用手工记账、不正确使用会计科目。
(3)未按规定通过转账结算,涉及6.17万元。
(4)未按实际支出记账,涉及0.29万元。
(5)双槐树乡劳保所会计科目记账不准确。
2.潘河乡等4乡镇部分镇直会计出纳等不相容职务由一人同时担任
3.杜关镇等11个乡镇均未按规定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资金帐实不符
4.截留、挤占、套取、挪用专项资金79.24万元
5.公款私存117.6万元
6.超标准、超范围支出105万元
7.政府采购手续不完备,涉及28.32万元
8.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购买土特产、名烟名酒,违规列支招待费、发放津补贴等
(1)违规购买土特产、名烟名酒,违规列支招待费等20.75万元。
(2)违规发放信息宣传奖、值班补助、伙食补助、春节加班等补贴9.12万元。
9.往来账项长期挂账不予清理,职工个人借款长期不报账
其中:其他应收款项39816.96万元,其他应付款项30664.57万元。
10.乡村财务管理不规范,涉及180.25万元
11.涉农补贴未实行“一卡通”结算15.97万元
12.违规收费、乱收费、乱罚款11.1万元
13.乡村干部截留、挪用、侵占各项补贴187.2万元
14.潘河乡政府财务管理混乱,未执行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结算制度
15.其他问题
(1)未及时上缴应缴财政专户款2.51万元。
(2)记账日期与业务发生日期相悖6.55万元。
(3)徐家湾乡“雨露计划”项目监管不到位。
(4)列支非本单位费用147.51万元。
(5)收入在往来账户中核算70万元。
(6)朱阳关镇公务用车外借。
(7)卢氏县存在违规用车情况,违规未非公车加油维修。
(8)违规发放补助0.8万元。
(9)违规将财政资金打入个人卡涉及473.55万元。
(10)横涧乡政府将大额征地补偿款等财政资金转入个人账户疏于监管存在安全隐患。
(11)单边挂账3.6万元。
(12)应缴未缴财政国库款244.75万元。
(三)财政支出的绩效方面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1.官坡镇2018年35个扶贫项目,其中18个因资金不到位或其他原因造成建设工期延长
2.项目完成后闲置浪费,涉及汤河乡皇菊烘烤车间等8个项目
3.双槐树乡村室建设、文化广场项目长期应完工未完工
4.产业项目实施和绩效方面的问题
(1)潘河乡黑猪养殖项目闲置。
(2)管道口乡养牛项目闲置。
(3)管道口乡药材基地配套提水工程项目闲置。
(4)范里镇服装加工扶贫车间项目社会效益不佳。
(5)东明镇双扶驿站效益不佳。
5.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不到位
2018年双龙湾双替代补贴资金尚有34户0.82万元未发放城关。
6.“三公经费”开支公开制度和公务卡列支制度落实不到位
(1)11个乡镇公务接待不规范95.02万元,无接待公函等审批手续。
(2)8个乡镇公务交通运行维护费用超标准。
(3)部分乡镇政府2018年大量使用现金结算业务。
(4)5个乡镇公务卡制度不完善,支付版面制作费、购耗材等未使用公务卡结算24.07万元。
7.“公务灶”管理不规范,变相公款吃喝,涉及5乡镇23.04万元
8.其他问题
(1)五里川镇劳动保障民政所套取的五保供养金7.88万元。
(2)文峪乡镇敬老院资金结余未上交财政7.11万元。
(3)城关镇实施危房改造、村室建设等项目未询价。
(4)2018年瓦窑沟镇财税所办公设施配置、印刷费超标准。
(5)2018年卢氏县政府违规代编乡镇财政预算。
(6)2名公职人员在企业兼职。
(7)东明镇扶贫项目工程款收款人和开票人不一致。
(8)东明镇、沙河乡部分工程后续管理维护不佳。
(9)双龙湾镇西虎岭村文化广场及村室未经允许,擅自改变建设内容。
(10)双龙湾镇政府违规借用企业车辆。
(11)徐家湾乡购买核桃苗与实际发放不符。
(12)5个乡镇在编职工7人存在“吃空饷”。
(13)徐家湾乡3建设项目未及时验收。
对审计发现问题,三门峡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对卢氏县政府提出整改建议,卢氏县政府已按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积极整改。
三门峡市审计局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