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审计局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三门峡市审计局对三门峡市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安居工程基本情况
(一)安居工程实施保障情况
2016年,三门峡市通过货币化安置、新建安置住房等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保障棚户区居民8345户,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9076户,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下同)保障16290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1393户,限价商品住房保障1393户;通过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贫困家庭5234户。
(二)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6年,上级下达三门峡市城镇安居工程开工任务11118套,基本建成任务2550套,农村危房改造任务5188户。审计核查表明,实际完成开工任务11118套,基本建成任务2550套,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任务675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5234户。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三门峡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等中央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安居工程,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投资和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单位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统筹管理不到位。
2.部分单位挤占挪用安居工程专项资金。
3.部分市县未及时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
4.部分市县未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或廉租房租赁补贴造成资金闲置。
(二)安居工程资金支持和优惠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1. 部分市县安居工程财政资金支持不到位。
2. 部分市县资金拨付和补助发放不及时。
(三)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保障性住房竣工验收不规范。
2.部分安居工程项目违法违规供地用地。
3. 4个已取得用地批准并已开工但未基本建成的项目,尚未按规定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等基本建设审批手续
4. 6个项目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应招标未依法履行招投标程序。
5. 部分项目招标投标违法违规操作招标。
6.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其他问题。
(1)部分项目中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2)部分项目招标公告内容与实际不符。
(3)部分项目截至审计日未签订施工合同。
(四)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虚报骗取住房保障待遇。
2.部分市县违规分配住房保障待遇。
(五)保障性住房使用和运营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保障性住房被违规用于经营牟利。
2. 部分保障性住房被违规改变用途使用或闲置。
3. 部分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不规范。
4.部分市县未制定城市棚户区界定标准。
(六)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项目拆迁补偿档案资料不完善
2.部分单位未全面履行安居工程的管理和监督职能。
3.部分市县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动态管理不到位。
4.部分市县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管理混乱、农村危房改造档案与调查现状不一致。
5.部分市县虚报完成2014年安居工程目标任务。
对于上述问题,三门峡市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并建议各相关单位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项目管理、提高审批效率,完善保障性住房信息管理。目前相关单位正在积极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