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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司法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25 08:52 来源:政法科 作者: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公告)

2020年第94号(总第13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和2020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中共三门峡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三门峡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三门峡市司法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三门峡市司法局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16个部门:办公室(戒毒场所突发事件处置中心)、政治部(警务处)、立法科、法制审核科(规范性文件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科、戒毒管理科、依法行政指导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法治宣传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法律援助工作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政务服务科)、指挥中心(信息化和大数据科)、计财装备科。2个正科级派出机构:三门峡市司法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三门峡市司法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下设3个独立核算二级机构:市强制戒毒所、市法律援助中心、市第二公证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截止2019年底,局机关行政编制50名,实有35名。其中:局机关编制40名,实有31名;司法分局编制10名,实有4名。现有工勤编制6名,实有6名;现有法援中心参公编制5名,实有2名。退休人员43名。

三门峡市司法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预算执行情况

三门峡市司法局提供的报表显示:2019年市财政下达部门支出预算1669.9289万元,实际执行1375.4898万元,执行比例82.37%,其中:年初财政局批复部门支出预算1441.7489万元,实际执行1347.4758万元,部门支出预算执行比例93.46%;2019年追加预算228.18万元,实际执行28.014万元,执行比例12.28%,追加预算执行比例较低的原因是年底银行将支出追加预算资金退回。

(三)“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9年商品和服务支出2962885.56元,审计调整后为2929605.56元,“三公”经费106285元,审计调整后为105019元,占当年商品和服务支出的3.58%。与2018年相比,减少102473.06元,下降49.09%。其中:公务招待费1079元,占当年商品和服务支出的0.04%;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105206元,审计调整后103940元,占当年商品和服务支出的3.55%;无公务出国(境)费用。2019年,会议费支出为14620元,占当年商品和服务支出的0.5%

二、审计评价意见

三门峡市司法局内控制度比较健全,内部管理比较规范,财务报表、账薄、凭证等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财政收支情况。2018年度决算于2019年9月在三门峡市司法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告,2019年度预算于2019年5月在三门峡市司法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告。但在审计中也发现存在超预算列支、票据不规范等违规、违纪问题应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处罚意见

一)超范围支出5585.55元。

(二)财务报销手续不完备11956元。

(三)往来长期挂账1429074.65元。

(四)会计科目使用不当。

四、以前年度审计整改情况

我局2018年对三门峡市司法局预算执行情况审计过程中发现存在国有资产出租未履行审批手续的问题,无财政部门审批手续出租门面房36间,共756平方米。本次审计发现尚未整改。

五、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及预算执行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增强会计基础工作。要提高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自觉性,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各项支出,完善各项支出凭证,对记载不准确、材料不完整的原始凭证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规范会计核算,开源节流,堵塞漏洞。

(三)加强对往来账项的管理,按照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及时清理往来账项,以免形成死帐、呆帐,给国家财产造成缺失。

(四)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管理、使用国有资产,确保国家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使用效益。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三门峡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对市司法局提出了整改建议,市司法局已按要求,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




                                                        三门峡市审计局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