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审计局关于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的结果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公告)
2020年第71号(总第133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三门峡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3月6日至5月9日,对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是领导全市所辖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内设18个部门,2个派驻机构,2个下属事业单位。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11名,聘任制书记员32名,后勤服务中心编制10名,培训中心编制5名。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为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财政局批复年初部门预算4875.6万元,当年财政实际拨付5217.5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4497.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995.67万元。
(三)非税收入完成情况
2019年初财政预算市检察院非税收入1400万元,实际完成1350万元。
(四)预决算公开情况
2018年部门决算和2019年部门预算,分别于2019年9月2日和5月20日在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公告。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情况
2019年决算招待费支出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7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46.78万元,公务出国(境)费用0元,会议费0元,培训费15.43万元。2019年公务招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均较上年下降了10%。
(六)政务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共有政务信息系统4个。总投资规模85.12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本次重点审计了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人民检察院基本能够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组织实施预算;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处罚意见
(一)项目预算执行率低。2019年项目预算执行率为52.58%。
(二)往来款项长期挂账。
(三)无依据发放加班补助9150元。
(四)账务处理不规范。
1.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3.36万元。
2.无形资产账务处理不规范。
(五)有关制度建设有待完善
1.未建立容灾备份机制和信息系统项目后评估制度。
2.未建立内部审计的相关制度机制。
四、以前年度审计整改情况
河南省审计厅关于三门峡市“放管服”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中指出的问题涉及市人民检察院的1项,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市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提交整改报告。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三门峡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对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了整改建议,市人民检察院已按要求,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
三门峡市审计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