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宝市2018年至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日公告)
2020年第140号(总第140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自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30日,三门峡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灵宝市2019年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绩效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布如下。
一、安居工程基本情况
(一)安居工程实施保障情况
2019年,纳入灵宝市政府管理的公租房保障户数1959户,其中:实物配租1689户,租赁补贴270户。
(二)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9年,灵宝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基本建成目标任务是7个项目,23个单体,共1513套。老旧小区改造任务41个, 4143户,143栋。审计核查表明,灵宝市实际完成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任务7个项目(23个单体,1513套),所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均未开工建设。
(三)安居工程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2019年,灵宝市共筹集和安排城镇安居工程财政资金54906.83万元,当年支出合计21272.44万元,当年结余33634.39万元,年末累计结存63874.77万元。
2019年通过银行信贷、社会融资等非财政渠道安排和筹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51202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灵宝市较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等中央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采取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规范操作、强化管理确保质量等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城镇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安居工程,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投资和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闲置安居工程资金5924万元;
二是2019年所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没有开工建设;
三是安居工程建设未依法履行基本建设审批等相关程序;
四是保障性住房分配审核把关不严,造成部分不符合条件家庭127户违规享受保障待遇或通过资格审核。已整改。
以上存在的问题,已责成灵宝市人民政府督导相关部门尽快整改,确保本区域内保障性安居工程取得预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