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滨区2018年至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日公告)
2020年第138号(总第140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自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27日,三门峡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湖滨区2018年至2019年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布如下: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情况
(一)安居工程实施保障情况
2018年至2019年,湖滨区通过货币化安置、新建安置住房等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保障城市棚户区改造居民4272套。
(二)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8年,上级下达湖滨区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开工目标任务为10286套;基本建成2972套。2018年湖滨区实际完成开工任务1436套,8850套未开工,完成了基本建成2972套的任务。
2019年湖滨区政府没有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开工责任目标任务,基本建成任务1300套,实际完成1300套。
(三)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情况
湖滨区2019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38个小区,涉及6370户,小区内楼栋数207栋,总建筑面积80.23万平方米,预计投资额11809万元。
由于涉及“三供一业”改造,需退回12个小区不再改造。调整后计划改造26个小区,涉及5678户,小区内楼栋数147栋,总建筑面积61.848万平方米,预计投资额6157.43万元。
(四)安居工程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2018年湖滨区当年筹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51912.07万元,当年棚户区改造支出31912.07万元,年末累计结余20237.43万元。
2019年当年筹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棚户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0628万元,当年棚户区改造支出2500万元,年末累计结余38365.43万元。
2018年至2019年底,湖滨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通过国开行、农发行发放融资贷款本金总额60270.73万元,同时支付融资费用1008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以来,湖滨区较好贯彻落实国家城镇棚户区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中央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采取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规范操作、强化管理确保质量等多项措施,积极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安居工程,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投资和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当年项目推进缓慢不具备支付工程款条件,导致财政资金8128万元未及时下拨。
二是安居工程项目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涉及保障性住房8850套。
三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整体进度缓慢。
四是湖滨区未制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和三年行动计划。
五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应调整未及时调整。
以上存在问题已责成湖滨区人民政府督促有关部门尽快整改、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得预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