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一日公告)
2021年第78号(总第150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和2021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中共三门峡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三门峡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4月2日至5月21日,对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 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市住建局组建于2009年12月,由市建委和市房管局合并后成立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单位,机关编制67名,其中:行政编制66名,工勤编制1名;实有人数53名,其中:县处级11名,科级及以下40名。局内设办公室、住房保障科、城市建设科、计划财务科、人事教育科等18个科室。下属市住房保障中心、市墙改和装饰行业发展中心、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等12个二级机构,其中:全供事业9个,差供2个,自收自支1个,编制总人数276人,实有人数326人。公务用车3辆。
二、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审计评价意见
(一)预算执行管理情况
2020年市财政局批复市住建局预算52783.54万元,其中:年初预算支出2445.76万元,追加预算支出50337.78万元,实际支出24882.02万元,预算执行率47.14%。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446.98万元(包含年初预算1033.76万元,追加预算413.22万元),实际支出1113.66万元,预算执行率76.96%;项目支出预算51336.56万元(包含年初预算1412万元,追加预算49924.56万元),实际支出23768.36万元,预算执行率46.30%。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住建局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局机关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对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业务、合同管理等方面进行控制,内控制度比较健全,内部管理比较规范。财务报表、账薄、凭证等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但在审计中也发现存在应缴未缴非税收入、为非预算管理单位编制预算、基建账管理不到位、对所属单位监督管理不到位等违反规定问题应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缴未缴非税收入2509.17万元
(二)为非预算管理单位编制预算14.41万元
(三)基建账管理不到位
(四)对所属单位重大经济事项监督管理情况
1.市政设施管理处应缴未缴职工代扣社保金156.32万元。
2.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529.23万元。
3.市政设施管理处财务管理不规范、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
4.市住房保障中心经费支出不规范0.29万元。
5.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银行多头开户。
6.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未按规定核算维修资金。
7.对以前年度有关单位挪用的房改房维修基金1221.68万元至今未追回。
(五)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科学。
2.预算支出执行比例较低。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三门峡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对市住建局提出了整改建议,该单位已按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三门峡市审计局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