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农业产业化奖补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公告)
2021年第154号(总第158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1月15日,三门峡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湖滨区、陕州区、义马市、灵宝市、渑池县、卢氏县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7个县(市、区)2018年至2020年农业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至2020年,湖滨区、陕州区、义马市、灵宝市、渑池县、卢氏县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7个县(市、区)共收到中央和省级农业产业奖补资金2.03亿元。其中卢氏县7815万元,灵宝市9294万元,渑池县1384万元,陕州区1352万元,湖滨区160万元,示范区140万元,义马市109万元。产业奖补资金主要用于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农业产业联合体等项目。延伸审计灵宝市2021年产业奖补资金3350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从审计情况看,各县(市、区)和示范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三农”工作决策部署,紧盯乡村振兴战略总目标,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核心,聚焦农业主导产业,科学规划现代农业发展布局,积极出台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应用、人才支撑等政策措施,建立以地方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协调推进工作开展,多措并举号召引导企业、合作社和农户等各方主体共同参与。但在审计过程中也发现奖补资金滞留、项目进度缓慢、缩减项目建设规模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涉及卢氏县相关问题已在审计报告(三审农报〔2021〕21号)中作出处理意见,所以本报告中只做反映,不再重复处理。
(一)资金方面
1.灵宝市、湖滨区、义马市、陕州区和示范区产业奖补资金8749.83万元拨付缓慢,未及时发挥效益。其中:灵宝市8336.83万元,湖滨区180万元,义马市109万,陕州区84万,示范区40万。
灵宝市、湖滨区、义马市、陕州区和示范区政府应责成财政部门、农业部门协同相关单位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确保项目有效实施,使奖补资金发挥效益。
2.灵宝苹果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苹果文化展览馆工程不符合规定申报中央资金802万元。
灵宝市政府应责成农业农村局今后严格按照规定申报上级项目。
3.灵宝市部分农业产业发展项目未按申报方案实施。
(1)抽查灵宝苹果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中2个项目,发现两项目均未按照申报方案落实社会资金,涉及2.32亿元。
(2)抽查2019年灵宝苹果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中4个项目,发现均存在批复投资总额缩减或者未批复实施,涉及资金5811.1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466万元,其他资金5345.1万元。
灵宝市政府应责成农业部门严格按照批复的申报方案开展项目,确保项目如期按申报规模完工。
4.卢氏县香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香菇精深加工项目企业自筹资金未达到中央要求比例。
5.卢氏县2020年粮改饲项目超范围发放补贴13.44万元。
6.灵宝市农业农村局多付项目款0.66万元。
灵宝市政府应责成灵宝市农业农村局收回多支付资金,并在今后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7.灵宝市河南省伏牛山香菇产业集群项目资金拨付缓慢。
灵宝市应责成菌办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确保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二)项目方面
1.灵宝市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工作不规范。
国家级现代产业园个别建设项目区域与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区域重叠。
灵宝市应责成农业部门在今后申报上级农业产业项目时统筹协调,严格按要求申报,避免重复建设。
2.渑池县、陕州区、灵宝市和卢氏县部分产业奖补项目建设进度缓慢。
(1)渑池县陈村乡2019年产业强镇项目进度缓慢,延期1年以上,应完工未完工。
(2)陕州区菜园乡2020年产业强镇项目因项目变更进度缓慢,应完工未完工。
(3)卢氏县朱阳关镇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项目进度缓慢,延期1年以上,应完工未完工。
(4)抽查灵宝苹果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其中5个项目,发现均存在施工进度缓慢。
(5)灵宝市河南省伏牛山香菇产业集群中菌种繁育项目未按合同工期竣工。
(6)抽查灵宝市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帅华果醋有限公司生产线改造项目进度缓慢。
(7)抽查卢氏县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其中4个农业产业项目进度缓慢,应完工未完工。
(8)渑池县天池山食用菌深加工建设项目进度缓慢,应完工未完工。
渑池县、陕州区和灵宝市应责成农业部门、菌办和乡镇政府等相关单位督促项目及时实施,严格按照建设工期完成。
3.卢氏县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项目中,因缺乏明确制度规定,企业农残监测设备未充分发挥效益。
4.渑池县陈村乡2019年产业强镇项目未将财政补助资金折股量化到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或农户,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让农户更多分享乡村产业发展政策红利。
渑池县应责成陈村乡政府制定利益联接机制,让农户更多分享乡村产业发展政策红利。
5.示范区垄润食用菌产业集群转型升级项目总投资115.7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00万元。建成后闲置,未发挥效益。
示范区应责成农业部门积极督促和帮助企业将购买设备投入使用,使产业奖补资金发挥效益。
6.渑池县和灵宝市部分产业奖补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
(1)渑池县陈村乡2019年产业强镇项目土建工程4个标段,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
(2)渑池县天池山食用菌深加工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
(3)抽查灵宝市河南省伏牛山香菇产业集群建设中菌种良种繁育项目3个标段,均未办理施工许可证。
渑池县和灵宝市应责成菌办和乡镇政府等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工程项目施工许可办法,实施各类农业项目建筑,确保建筑物手续齐全、合法合规。
7.灵宝市农业农村局应扣未扣项目质保金0.62万元。
灵宝市政府应责成农业农村局收回项目质保金,待质保期过后无质量问题再进行支付。
8.灵宝市河南省伏牛山香菇产业集群项目实施过程中,7个标段签订的项目合同不合规,合同约定预留5%的质保金,超过3%的规定。
灵宝市政府应责成菌办签订补充合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预留质保金。
9.抽查灵宝市产业强镇建设中智能分拣设备采购、冷库扩建等4个项目,招投标后,中标金额分别为320万、270万、170万、68万元。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建设单位和实施企业均未在三十日内签订工程合同。
灵宝市政府应责成乡镇政府严格依法依规实施项目,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三门峡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对各县(市、区)政府提出了整改建议,各县(市、区)政府正在按要求对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
三门峡市审计局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