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公告)
2022年第77号(总第166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1月14日至6月1日,对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市文广旅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以下简称市考古所)、市博物馆、市虢国博物馆、市群众艺术馆(以下简称市群艺馆)、市戏曲研究中心等5个所属二级机构。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文广旅局是主管全市文化、文物、广电、旅游事业的市政府工作部门,规格为正处级,对外挂三门峡市文物局牌子,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财务科等22个科室。局机关编制51名(行政46名、工勤5名),实际在岗职工51人。
市文广旅局下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市博物馆、市虢国博物馆等12个二级事业单位和市文物考古勘探公司1个集体企业。
二、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审计评价意见
(一)单位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市文广旅局系市财政全额供给一级预算行政单位,局机关及局直事业单位的年度部门预算单列,局机关的年度财务收支核算含4个局直事业单位(市广播电视检测台、市旅游协调办公室、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市旅游监察大队)。
2021年,市文广旅局机关收入共计2674.23万元,其中:根据《三门峡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市直部门收支预算的通知》(三财预﹝2021﹞47号)年初预算支出1200.48万元,本年追加预算支出1057.61万元,收回重下上年结转资金416.14万元;2021年共计支出2674.23万元,2021年预算执行比率100%。
市文广旅局机关2021年度因公出国(出境)费用支出0元、公车运行费100,803.30元、公务接待费0元,会议费655990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文广旅局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能按规定进行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支出管理和决算编制,财经制度的落实基本到位,财务报表、账薄、凭证等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但审计也发现,市文广旅局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下属单位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下属单位违反规定发放通讯费
市博物馆、市考古所等市文广旅局下属事业单位为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科级)按每月260元的标准发放移动电话费(审计期间已停发);
(二)市考古所未经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到外地培训学习;
(三)市文广旅局机关和市考古所大额支出事项缺乏事前集体决策,涉及金额分别为451万元、213万元;
(四)差旅费管理不规范,存在无出差审批手续、差旅费中列支加油费等现象;
(五)应收款项长期挂账,涉及金额1045万元;
(六)造成国有资产损失0.95万元;
(七)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支付差旅费;
(八)市戏曲研究中心用现金发放工资和支付有关费用合计17.57万元;
(九)下属单位不规范票据入账列支费用:
1.市群艺馆不规范票据列支劳务费合计5.26万元;
2.市戏曲研究中心不规范票据列支180656.75元;
(十)市考古所公车使用不规范,存在长期使用外单位车辆、使用现金为公务车辆在本地和外地加油站加油及车辆维修费用发票及维修清单中未注明车牌号等现象。
(十一)市考古所向无编制人员按照在编人员标准发放工资;
(十二)建设项目管理和政府采购方面:
1.三门峡庙底沟博物馆建设项目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
2.市虢国博物馆将该馆防水工程(造价48000元)、监理工作(费用39600元)发包给个人;
3.市考古所负责的陕州石牌坊保养维护工程(费用180000元)验收整改不到位。
(十三)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未配备内部审计人员;
(十四)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三门峡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对市文广旅局提出了整改建议,该单位已按照审计报告的要求进行整改。
三门峡市审计局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