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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廉租房5#楼工程结算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14-12-17 00:02 来源:三门峡市审计局

 (二O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公告)

2014年第11号(总第2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卢氏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469日至2014615日,对卢氏县房地产管理所负责建设的廉租房5#楼工程结算情况进行了审计。按照《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廉租房5#楼位于洛神苑住宅小区,批复计划建筑面积3143.42。该工程由河南省博瑞地质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地质勘探,三门峡恒天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2009514日,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对该工程公开招标,三门峡第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2477500元报价中标。2009517日,双方按标底价优惠10%后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款2371600元。工程由三门峡宏兴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

20095月开工,201011月竣工验收。

20101128日,卢氏县房地产管理所组织地探、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对卢氏县廉租住房5#楼进行竣工验收,验收结论:工程质量合格,同意交付使用。

二、审计结果

卢氏县房地产管理所报送工程结算价款2816650.28元,审计核减404531.09元,审计核实工程结算价款应为2412119.19元。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经审计,发现多计工程价款404531.09元。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卢氏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卢氏县房地产管理所已按审计结果据实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