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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2016年度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23 00:00 查阅次数:83 来源:三门峡市审计局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公告)

2017年第139号 (总第55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卢氏县审计局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2016年度财政收支决算情况依法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于2008年6月27日成立。是负责全县招投标采购交易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主要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招标采购、土地矿产资源挂牌出让、产权交易等业务。内设3个股室。

2016年该中心财政补助收入63.02万元,事业支出63.02万元,实现了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截至2016年底单位资产总额2234.2万元,负债 2175.29万元,净资产58.91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能够真实反映其财政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规则和会计制度,基本上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但该中心还存在着支出依据不充分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处理(处罚)意见

(一)大额支出单据无明细支出依据不充分17753元

2016年,在商品与服务支出科目中列支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接待费等未附支出明细清单计17753元。

(二)超限额支付现金8179元

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在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列支4笔费用计8179元,单笔均超出1000元,供货单位均有银行开户账号,但采取现金支付方式。

(三) 未按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3,841,901元。

截至2016年底,投标保证金超过1年未退投标人共411家,计3,841,901元。

(四) 利息收入未上缴财政85708.41元。

截至2016年底,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85708.41元,未上缴县财政非税收入专户。

(五)违规办企业形成收益827776.77元。

2013年5月至2016年6月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分别成立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源服务部和卢氏县城关镇物华招投标服务部,存续期间累计净利润827776.77元。审计查出后于2017年9月28日将利润上缴县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六)在下属企业报销费用7800元。

2016年,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在其下属单位开源服务部列支费用7800元。

四、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卢氏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并提出了纠正、处理意见积极督促被审计单位予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