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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沙河乡2015年财政决算审计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23 00:00 查阅次数:201 来源:三门峡市审计局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公告)

2017年第141号 (总第55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按照2017年工作安排,卢氏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6月5日至7月27日,对沙河乡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依法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沙河乡党委政府下设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和劳动保障民政所等部门。2015年12底,沙河乡人民政府核定编制 55 名,其中行政22名,事业31名,工勤2名;实有人员45人,其中行政人员22人,事业人员21人,工勤人员2人;空编8人;借调2人。

2015年该乡财政收入决算2089.64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375.8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0.78万元,追加指标282.21万元,超收返还260.79万元;财政支出决算1557.68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819.68万元,上解支出738万元,消化赤字28万元,财政结余503.96万元,实现了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该乡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能够真实反映其财政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规则和会计制度,基本上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但该乡还存在着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挤占挪用专项资金325136元

(二)违规列支其他单位费用18426元

(三)应缴未缴房屋租赁税金7752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6640元

(四)虚列财政支出5036050元

(五)列支不合规票据434943.66元,列支“无此信息发票”40000元,列支食堂收据83534.70元。

(六)超过规定范围和限额支付现金5249895.60元

(七)少计固定资产92817元

(八)多申报五保集中供养资金85822元

(九)公务接待费支出不规范1028974.43元

(十)支出依据不充分1428618元

(十一)会计核算不真实,账务处理不规范

    (十二)支出未及时报账163265元

(十三)往来账项长期未予清理23493518.66元

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卢氏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下达了审计决定,并提出了纠正、处理意见,积极督促被审计单位予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