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交投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公告)
2017年第142号 (总第55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和县政府审计工作安排,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3月29日至4月11日,对卢氏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2012年9月至2017年3月底资产负债损益情况依法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卢氏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系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对交通业、运输业、房地产业的投资;公共交通运营管理。2017年3月底在职职工10人。公司成立以来,主要承担了东沙河水体景观工程、209国道拆迁补偿及城西洛河大桥等工程建设工作,为我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做出了一定贡献。
截至2017年3月底,该公司报表反映资产总额89175311.50元,其中:货币资金4691767.07元,预付账款19910044元,其他应收款49772633.10元,固定资产150600元,长期待摊费用14650267.33元。负债59175311.50元,其中:短期借款11000000元(银行借款800万元,个人借款300万元),其他应付款48175311.50元(详见附表)。所有者权益30000000元(实收资本)。
三、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694566.60元
2013年12月至2016年5月,该公司支付集资款利息3472833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694566.60元。
(二)白条抵顶库存现金617800元
审计组现金盘点发现,2013年4月至2017年3月,该公司以31张借条抵顶库存现金617800元,备注用于东沙河治理工程补偿款、协调费、记者费用及烟酒食品等。
(三)公司实收资本拨付209国道南移补偿3000万元
2012年8月30日,该公司收到县财政拨入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款项直接转至农行209国道补偿资金账户,用于拆迁补偿支出。
(四)长期待摊费用中列支不应由该公司承担的费用58098.90元
2014年元月,该公司列支交通局职工餐厅压面机、搅拌机等费用8200元。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卢氏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下达了审计决定,并提出了纠正、处理意见,积极督促被审计单位予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