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徐家湾乡2016年财政决算审计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公告)
2017年第143号 (总第55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和中共卢氏县委组织部委托,卢氏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8月16日起,对徐家湾乡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依法进行了送达审计,并追溯和延伸其他年度。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徐家湾乡距卢氏县城46公里,位于县城西部豫陕两省交界处,西与陕西省洛南县高耀镇相通,乡域总面积160.5平方公里,辖11个行政村、121个居民组,2469户9107人,耕地面积7080亩,人均耕地0.77亩,林地面积22.5万亩,森林覆盖率72%,贫困人口597户1938人,贫困发生率21.3%。产业发展主要以劳动力转移就业、中药材、核桃、食用菌、畜牧养殖为主。
徐家湾乡党委、政府下设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和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村乡建设发展中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财税所、劳动保障民政所等部门。
2016年底,徐家湾乡人民政府核定编制53名,其中行政20名,事业31名,工勤 2名;实有44人,其中行政13 人,事业29人,工勤2人;空编7人;借调2人。
2016年该乡财政收入决算484.51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92.7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8.88万元,追加指标172.93万元;财政支出决算604.72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496.24万元,上解支出108.48万元;财政赤字120.21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该乡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能够真实反映其财务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规则和会计制度,基本上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但该乡存在着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列支不合规票据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挤占挪用专项资金555000元
(二)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35000元
(三)违规出借票据
2013年1月至2015年5月,经徐家湾乡财政所将6份“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借给其他单位使用,涉及金额124000元。
(四)超范围列支248804元
(五)截留坐支财政借款7972750.46元
2013年至2015年,徐家湾乡政府在县财政借款代中国黄金集团中原矿业有限公司垫付税款7972750.46元。
(六)虚列财政支出250000元
2015年12月,乡政府在“经费支出”科目虚列支出挂“其他应付款”250000元,次年将招待费等支出直接冲减其他应付款。
(七)列支不合规票据288914元
(八)超过规定范围和限额支付现金4259331.48元
2012年10月至2016年12月,该乡政府以现金形式支付银基百联购物大厦综合柜组、卢氏县东明超凡汽车装饰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卢氏石油分公司等办公费、交通费等4259331.48元。
(九)少计固定资产68424元
(十)支出依据不充分1184675.50元
(十一)会计核算不真实,账务处理不规范
(十二)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十三)多申报五保集中供养资金77795元
2012年9月至2016年12月,徐家湾乡敬老院虚报五保集中供养人数,将部分院外供养人员按集中供养人员上报,多申报五保集中供养资金77795元。
(十四)公务接待费支出不规范1019241元
2014年至2016年12月,该乡在“公务接待费”科目列支招待费1019241元。
(十五)民政物资未设专账管理
2010年至2017年11月28日,该乡收到民政局拨入面粉、棉衣、棉被等物资,乡民政所仅有物资发放花名册,未设立物资专账管理。
(十六)往来账项长期未予清理34637144.39元
截至2016年12月底,往来账项长期未予清理34637144.39元。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卢氏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下达了审计决定,并提出了纠正、处理意见,积极督促被审计单位予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