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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0 08:18 查阅次数:41 来源:灵宝市 作者:行政科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日公告)

2020年第05号(总第127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将灵宝市审计局灵宝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灵宝市城管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2019年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灵宝市城管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城市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等。灵宝市城管属一级预算单位。2019灵宝市财政局批复灵宝市城管局部门预算4699.04万元,本年预算调增1018.60万元(上级财政追加260.29万元,本级财政追加758.31万元扣除财政直接拨付相关单位64.37万元,年底市财政收回指标5.53万元,本年可执行指标5647.74万元,实际预算执行4136.76万元,执行比例73.25%,结余1510.98万元计入“财政应返还额度”。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灵宝市城管局预算编制基本合规,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它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单位2019年预算执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也发现灵宝市城管局存在无公函列支公务接待费漏记固定资等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结余15109785.77

无公函列支公务接待费8265.00

(三)支出不充分、不完整232980.00

(四)漏记固定资441920.00

财务管理不规范,涉及资金24721.28

四、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灵宝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对灵宝市城管局提出了整改建议,灵宝市城管局已按要求,对存在的问题正在积极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