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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2019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发布时间:2020-12-01 17:12 来源:卢氏县 作者: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公告)

2020年第76号(总第1343号)

卢氏县审计局自2020年3月25日至7月26日,对卢氏县2019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依法进行了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2019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的基本情况

(一)预算安排和调整情况

2019年5月,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2019年全县地方财政预算收入1569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3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5618万元。批准财政支出预算3086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780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90819万元。

预算执行过程中,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增加213202万元,其中:一般转移支付12448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54026万元,调入资金15393万元,债券转贷收入安排支出19300万元。一般公共支出预算调整数为43100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增加8540万元,其中: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915万元,债券转贷收入53700万元,短收-31617万元,调出资金15393万元,上解支出65万元,基金预算预算支出调整预算数为99359万元。

(二)2019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度,全县累计完成县级财政收入125307万元,占年度预算156918万元的79.8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1306万元,占年度预算81300万元的100.0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4001万元,占年度预算75618万元的58.18%。

2019年累计完成财政支出529686万元,占调整预算530364万元的99.87 %,较上年490465万元增支39221万元,上升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1005万元,占调整预算431005万元的100%,较上年363754万元增支67251万元,上升18.49%;基金预算支出98681万元,占调整预算99359万元的99.31%,较上年126711万元减少28030万元,下降22.1%。

二、对卢氏县2019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基本评价

从审计情况看,2019年,我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基本能够按照《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办理。县财政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能够真实反映其财务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制度。但审计中发现,我县财政在预算管理、收入入库、预算拨款、借出资金等财政收支业务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应对措施,加以纠正和解决。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预算编制不细化,未全部细化到具体支出项目和单位 17693万元  

(二)向非预算单位安排经费355566.17元

(三)应缴未缴财政收入720086295.46  

(四)预收土地定金挂账未作处理46847619.76元 

(五)收回存量资金101255414.92 元未安排支出

(六)将财政国库资金直接支付到预算单位银行特设账户2061.14万元并形成有关单位虚列支出169.8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挂账未及时清理3069.58万元

(八)票据管理不严格,部分单位票据长期未核销和坐支罚没收入

(九)借出账项管理不规范

(十)预算绩效管理未实现全覆盖

(十一)医保统筹基金预算执行不到位

四、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卢氏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并提出纠正、处理意见,被审计单位已按要求积极予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