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陕州区沿黄防洪抢险道路(陕州区段)及桥梁工程竣工结算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公告)
2020年第160号(总第14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三门峡市陕州区审计局对三门峡市陕州区沿黄防洪抢险道路(陕州区段)及桥梁工程竣工结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三门峡市陕州区沿黄防洪抢险道路(陕州区段)及桥梁工程由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实施,该项目分为道路工程和桥梁工程两部分。该项目起点位于天鹅湖湿地公园西侧辛店村,向西延伸跨越五里河、金水河,终点至一体化示范区官庄村。
道路工程主要内容包括:苗木挖除、挖填土方、新建沥青道路、浆砌石护坡、花岗岩道牙、燃气管道及给水管道加固、宾格石笼、新建临时用电、临时道路等配套工程。
桥梁工程主要包括:金水河大桥和五里河大桥两座桥的桩基、桥上部结构、桥下部构造、桥面、人行道铺装、护栏及桥面排水等项目。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区自然资源局在本项目工程建设中,执行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沿黄防洪抢险公路建成后明显改善了陕州区的黄河防洪抢险交通能力,同时美化了沿途景观,促进了沿黄生态廊道的建设,着力打造了集生态屏障、文化弘扬、休闲观光、高效农业于一体的复合型生态廊道样板。
该项目为陕州区重点项目,本次审计采用同步审计方式进行审计。审计在分阶段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分阶段审计。但审计时也发现,该项目在立项、造价、建设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区自然资源局未认真履行审核责任,多计工程价款15231613.17元。
(二)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1.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未取得用地批准手续
(三)先开工后补办环评手续
(四)工程管理不规范
三门峡市陕州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建设单位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据实结算,积极自查整改。目前,建设单位正按照审计报告的要求进行落实。
三门峡市陕州区审计局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