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公告)
2020年第155号(总第14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卢氏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卢氏县运输管理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了卢氏县运输公司,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编制情况
卢氏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是卢氏县交通局下设副科级事业单位,属县财政二级全额预算单位,其主要工作职能是承担全县道路运输业、道路运服务业、道路运输相关产业和城市公共交通、出租客运行业、轨道交运营以及交通物流、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承担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应急保障等工作。内设办公室、财务股、客运股、货运股等9个职能股室。人员编制44人(含19个乡镇专职客运监督管理员19人),其中事业编制44人;2019年末实有人员34人,其中事业人员34人。
(二)部门(单位)预决算情况
县财政批复卢氏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收入预算6522716.51元,其中财政拨款6518716.51元,罚没收入4000元;部门支出预算6522716.51元,其中基本支出2600016.51元,项目支出3922700元。
卢氏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9年度决算本年收入8725576.36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048262元,本年支出10773673.36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5元。
(三)“三公”经费和会议培训差旅费情况
卢氏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90563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公务接待费和因公出国费用。
卢氏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9年无会议费支出,培训费支出20250元,差旅费支出46224元。
(四)扶贫资金投入情况
2019年卢氏县道路运输管理局用于扶贫支出共计24900元,占当年商品和服务支出391478.6元的6.36%。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卢氏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能够真实反映其财务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制度,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收支业务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加强了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公务支出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但审计也发现存在预算未按经济分类编制、往来款项长期挂账不予清理、违规发放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补贴等问题,需要加以改进和纠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预、决算编制方面
1. 2019年、2020年支出预算未同时按政府支出经济性质分类进行编制。
2. 2019年支出决算部分明细科目数额不正确,个别明细科目运用不准。
(二)预算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等方面
1.多发放2018年农村客运车辆成品油价格补贴83849.50元。
2.2019年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登记制度,涉及金额6165元。
3.支出不规范15499元。
4.应执行未执行网上商城采购,涉及金额6139元。
5.往来账项长期挂账不予清理523566.33元。
6.未对2018年度成品油价格补助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7.未制定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三)资产管理方面
1.固定资产账实不符96704.41元。
2.二层房屋闲置,涉及办公室9间,会议室2个。
(四)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方面
2019年未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五)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应关注的事项
1. 1人长期在编不在岗。
2.其他应关注的事项
(1)村村通客运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未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二是少记固定资产3628000元。
(2)定制“客运服务”经济效益低。
(3)卢氏县运输公司内部职工运营车辆未缴纳上线费,显失公平。
四、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法律法规学习,严格编制预算决算。
(二)加强村村通管理,规范村村通资产运营。
(三)落实好农村客运成品价格补贴政策,规范补贴管理发放。
(四)加强固定资产和往来款项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并及时清理往来款项。
(五)完善财务制度、采购制度、公务用车等制度,严格执行内部控制、物资采购、公务用车登记等规定。
(六)加强人员管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规定。
五、审计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问题后,卢氏县运输公司追缴上线管理费25000元,补记固定资产3628000元;卢氏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将多发的成品油价格补贴83849.50元缴入国库,收回应收款310050元,归还卢氏县交通运输局资金1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