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州区连霍高速三门峡西入口提升改造项目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公告)
2020年第148号(总第14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的规定规定,三门峡市陕州区审计局对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建设的三门峡市陕州区连霍高速三门峡西入口提升改造项目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三门峡市陕州区连霍高速三门峡西入口提升改造项目包含三门峡市陕州区连霍高速西入出口生态提升改造工程、配套道路工程、高阳路东片区绿化工程、城区电缆线迁移工程四部分。
项目实施前,该项目区域内有沙石堆料场、洗车店、汽修铺、旅店、饭店等非法违建110余户,约75000㎡,由区住建局负责对其拆除治理后,对陕州区连霍高速三门峡西入口提升改造项目进行立项申请,委托陕西市政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设计。项目全长4.82㎞,设计内容包含道路两侧30m范围的绿化,管线预埋、喷灌设施、园林绿化、铺装等。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对项目范围内的三门峡西高速口环境整治项目快速路(禹王路-高阳路段)绿化工程(以下简称绿化工程)、强弱电预埋管工程、喷灌给水工程组织招标、实施及验收工作。
本次审计主要针对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实施的项目进行审计评价(不包含土方项目)。
二、审计评价意见
三门峡市陕州区连霍高速西出口生态提升改造项目建设旨在加强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城市品位,增加城市绿量,打造一个集生态、文化、休闲为一体的生态廊道。
审计结果表明:区自然资源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共栽植乔木8474棵,灌木20683.83㎡,种植草坪130052.63㎡,铺设管道21669.46m,电缆保护管入地35959.8m,形成新增绿化面积156465.58㎡,增加了城市绿量,对加快构建城市内东西生态廊道,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城市居民提供一个高质量的户外活动空间及提升城市对外形象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审计时也发现,区自然资源局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管理、监管不到位,另外在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处罚)意见。
(一)建设程序问题。
1.未按规定办理用地规划许可手续及土地使用手续。
2.未批先建,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二)建设管理问题。
1.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
(1)项目设计未考虑施工现场实际情况。
(2)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不足。
(3)工程管理各环节履职尽责不到位,不平衡报价严重。
(4)擅自变更设计内容。
(5)工程竣工验收不规范。
2.合同执行存在的问题
(1)合同条款签署不完善。
(2)未按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3)未按规定约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三)工程结算问题。
1.未认真履行审核责任,多计工程价款7002793.47元。
2.土方项目资料缺失,无法准确评价。
三门峡市陕州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区自然资源局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据实结算,积极自查整改。目前,区自然资源局正按照审计报告的要求进行了落实。
三门峡市陕州区审计局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