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阳关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公告)
2020年第137号(总第14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卢氏县审计局对朱阳关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依法进行了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朱阳关镇位于卢氏县西南山区,距县城60公里,总面积135.75平方公里,辖9个行政村,89个居民组,5374户,总人口18828人,耕地面积14660.4亩。镇政府设三个综合办事机构: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五个事业单位: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及劳动保障民政所。2019年底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24人、事业31人。实际在职47人,其中:行政24人、事业23人。
(二)部门(单位)预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朱阳关镇政府年初预算3185.89万元,调整预算数2910.67万元,调整预算占年初预算比例91.36%。财政拨款收入2910.67万元,无专项资金收入及其他收,支出总额1694.46万元(决算数,其中项目支出767.6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16.21万元。
2019年度,朱阳关镇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94.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3.07万元、科学技术服务支出0.2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65.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0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6.21万元、农林水支出1036.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47万元,其他支出2.27万元。
(三)“三公两费”情况
2019年,朱阳关镇政府“三公两费”292508.69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09万元(含公务用车购置8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0.33万元,培训费0.46万元。
(四)车辆及房屋情况
截至2019年底,朱阳关镇政府房屋5088.84平方米,价值295.5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271平方米,价值149.16万元,其他用房1817.84平方米,价值146.4万元。车辆3台,价值33.6万元,其中:轿车1辆(车号MGT756),价值12.4万元,越野车1辆(车号MD5Y19),价值13.2万元,其他车型1辆(农业中心皮卡车),价值8万元。
(五)扶贫领域专项投入资金情况
2019年,朱阳关镇政府收到上级拨付扶贫专项资金960.81万元,实际支出扶贫专项资金910.36万元,主要是涉及槐树村、漂池村食用菌大棚建设项目、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河道治理工程、无刺花椒基地项目、珍稀中药材(石斛)扶贫车间项目、贫困户劳动力就业奖补等。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朱阳关镇政府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能够真实反映其财务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制度,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但审计发现存在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公务接待费支出不规范、往来账项长期挂账未清理等问题,需要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处理意见
(一)截留、套取专项资金2840元
(二)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7994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不规范73677元
(四)往来账项长期挂账未清理9674475.47元
(五)支出依据不充分56281元
(六)差旅费支出不规范
(七)未执行对公转账或公务卡结算24946.4元
(八)超范围列报其他单位费用1200元
(九)项目资金拨付缓慢,拖欠工程款319514.19元
(十)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拖欠质保金25441.06元
(十一)违反规定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47750.86元
(十二)委托外聘人员使用收据收取卫生费7700元
四、审计建议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等有关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增强遵守财经法纪观念,进一步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行为。
(二)加强专项资金支出管理,签订合同要详细、清楚,严把项目支出手续关口,确保各项支出真实、合规;进一步清理核实往来款项,对各项应收、应付业务及时清理、结算。
(三)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纪律,完善公务接待制度,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强公务用车使用审批、登记管理。
五、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卢氏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纠正、处理意见,朱阳关镇人民政府对存在的相关问题后期按规定进行整改。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