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三门峡市审计局 > 县区公告 > 文章详情

卢氏县2020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5 08:36 来源:卢氏县 作者:

 

(二〇二一月十五日公告)

2021年第90号(总第1519号)

卢氏县审计局自2021年3月25日至6月30日,对卢氏县2020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依法进行了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2020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的基本情况

(一)预算安排和调整情况

2020年6月,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8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3570万元。批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792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71703万元。

预算执行过程中,受新冠肺炎疫情及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减税降费等政策影响,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82950万元。一般公共支出预算调整为412828万元,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88319万元。

(二)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2985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04%,同口径较上年收入81306万元增长2.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际完成412828万元,占整预算的100%,较上年 431005万元减少18177万元,下降4.2%。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776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2.7%,较上年收入44001万元减少16240万元,下降36.9%(主要是当年入库国有土地出让金减少)。基金预算支出实际完成8831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23%,较上年98681万元减少10362万元,下降10.5%。

3、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78329万元,实际完成8701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1.1%;支出预算91549万元,实际完成7992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7.3%,较上年支出执行数79896万元增加26万元。

  4、2020年我县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预算执行过程中,上级补助我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万元,当年安排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3万元。

二、对卢氏县2020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基本评价

从审计情况看,2020年,我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基本能够按照《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办理。县财政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能够真实反映其财务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制度,基本上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但审计中发现,我县财政在财政收支业务中还存在预算编制不细化、应缴未缴财政收入、多拨付财政专项资金、借款管理不规范等一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应对措施,加以纠正和解决。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预算编制不细化,未全部细化到具体支出项目和单位37285万元

(二)部分单位预算与执行不一致6865891.52元

(三)部分单位未实现“三公经费”压减目标1046980元

(四)应缴未缴财政收入787206454.45元 

(五)将代管资金作为非税收入上缴国库822481.5元

(六)预收土地定金挂账未作处理89926100元

(七)多拨付财政专项资金2243967.58元  

(八)财政借款管理不规范

四、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卢氏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并提出纠正、处理意见,被审计单位已按要求积极予以整改。



                                   卢氏县审计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