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双龙湾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公告)
2021年第147号(总第157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和2021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卢氏县审计局对卢氏县双龙湾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依法进行送达审计,并对有关审计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卢氏县双龙湾镇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卢氏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编制情况
双龙湾镇人民政府机关行政编制21人、工勤编制2人,设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文化旅游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扶贫办7个内部机构,实有人员21人。所属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农业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5个单位事业编制44人,实有28人。
(二)2020年决算情况
2020年度年初结转结余465.63万元,收入年初预算数3079.76万元,收入调整预算数2962.09万元,收入决算数2962.09万元;支出年初预算数3079.76万元,支出调整预算数3427.72万元,支出决算数3079.7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47.95万元。2020年度支出决算总额中基本支出889.69万元,项目支出2190.0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3022.49万元,调整预算数2901.12万元,决算数2901.12万元;政府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57.27万元,调整预算数60.90万元,决算数60.90万元。
(三)“三公两费”经费情况
2020年度“三公两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支出决算1.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58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卢氏县双龙湾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财政预决算编报和预算执行基本符合预算法和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但审计还发现存在临时占地未按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挤占五保供养资金等问题,需要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4家企业临时占用土地113.38亩,应缴未缴耕地占用
税1582249.3元。
(二)虚开发票挤占五保供养资金22708元。
(三)公款私存58410元。
(四)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涉及金额12228元。
(五)公务接待无公函274364元。
(六)直接支付制度执行不到位,涉及金额60556.02元。
(七)拖欠工程款7172464.69元。
(八)抽查发现3个扶贫项目未实现绩效目标。
(九)未完成2020年户厕改造任务,涉及农户45户。
(十)固定资产未入账15429元。
(十一)支出不规范17828元。
四、审计建议
(一)加强临时占地管理纳税监督,督促占地者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
(二)完善财务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专项资金管理等财经法规,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
(三)完善采购制度和支付制度,严格执行网上商城采购规定和乡镇国库集中支付规定,规范采购和支付行为。
(四)严格执行国家公务接待制度,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公务接待行为。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