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槐树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公告)
2021年第150号(总第157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卢氏县审计局对双槐树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依法进行了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双槐树乡位于卢氏县西南部,距县城48公里,总面积130.2平方公里,辖10个行政村、1个社区,82个居民组,3929户11736人,全乡耕地面积14269亩。乡政府内设5个综合办事机构,分别是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文化和旅游开发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下设5个事业单位,分别是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社会保障服务站、金融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农业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2020年底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22人(含工勤2人)、事业30人。实际在职52人,其中:行政22人、事业30人。
(二)部门(单位)预决算情况
2020年,双槐树乡政府及各部门收入合计1989.41万元,其中:专项资金收入793.53万元,无其他收入;支出总额27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0万元,项目支出1904.4万元。年初1237.86万元,年末结转502.87万元。
(三)“三公两费”情况
2020年,双槐树乡政府“三公两费”44.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48万元(含公务用车购置13.44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招待费。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双槐树乡政府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能够真实反映其财政收支情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规则和会计制度,基本上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但该乡还存在政府采购政策不到位、财务支出不规范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处理意见
1、商品服务支出未实行公务卡结算25702.14元。
2、双槐树乡政府员工出差无审批单涉及金额8390.5元。
3、双槐树乡政府批量代发后未附银行对账单1783256元。
4、双槐树乡政府在列支办公费中无支出明细,涉及金额61471.2元。
5、双槐树乡政府支出单据无经办人签字涉及金额108565元。
6、双槐树乡政府财务支出单据无领导签字涉及金额8420元。
7、固定资产未入账。
8、挤占挪用低保资金资金68010元支付地租。
9、往来款项51377430.61元长期未清理。
四、审计建议
(一)认真学习《会计法》、《预算法》等有关财经法规,做好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会计信息准确、真实、有效。
(二)严格执行直接支付制度和保证金制度,加强日常支出审核与管理,确保报账票据真实有效,并及时进行工程结算,确保资金支付到位。
(三)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审批制度,规范合同签订和报账资料管理,认真做好层级审核,责任到人,手续不完善、不齐全的不予报销。
五、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卢氏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纠正、处理意见,截至2021年12月25日,双槐树人民政府对出差无审批单、未附银行对账单、无支出明细等问题已整改,其余2项问题后期按规定进行整改。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