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审计局关于灵宝市财政局组织 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八日公告)
2022年第17号(总第16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灵宝市财政局组织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2019年4月5日中共灵宝市委办 灵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灵宝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灵办文〔2019〕30号),财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同时挂灵宝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主要职责是拟定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乡镇财政管理工作。依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负责对其进行考核、评价和监督等。
二、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市乡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合计270320万元,执行中,调整为255018万元,实际完成25966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1.8%,较上年增长1.8%。年初支出预算合计482015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入预算调整等,支出预算调整为518767万元,实际完成41239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79.5%,较上年下降22.8%。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2021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132730万元,实际完成180952万元,为预算数的136.3%,较上年增长47.4%。年初支出预算为349783万元,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批准调整为410559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调整为419460万元,实际完成31308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74.6%,较上年下降16.9%。
3.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结余情况:
(1)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23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59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5603万元,调入资金6989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5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50万元。
(2)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计3860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308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8928万元,调出资金202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109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82万元。
(3)2021年年终结余10637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2021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161000万元,执行中,受新冠疫情影响,土地出让收入减少,土地指标交易收入大幅下滑,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批准调整为92000万元,实际完成9440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2.6%,较上年下降19.8%。(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即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2.市乡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47677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支出预算调整为125808万元,实际完成6144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48.8%,较上年下降50.8%。
3.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2021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47677万元,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批准调整为111342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调整为123050万元,实际完成5868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47.7%,较上年下降49.4%。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2021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60000万元,实际完成10000万元,为预算数的16.7%。年初支出预算为10000万元,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批准调整为12000万元,执行中,因国有企业受经济下行及新冠疫情影响,调整为10030万元,实际完成1003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全市与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数字相同)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2021年社保基金预算收入130100万元,执行中,根据各项基金收入变化情况,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批准调整为125437万元,实际完成92257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74%,较上年下降39%;批准的社保基金预算支出119128万元,执行中,根据各项基金支出变化情况,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批准调整为134667万元,实际完成14946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11%,较上年增长31%。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财政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灵宝市本级财政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财政收支活动基本执行了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规章制度。但仍存在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滞拨专项资金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整改,不断加强财政管理,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22961.38万元。
2.滞拨专项资金841.32万元。
3.上级专项转移支付595.7万元、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1629.29万元未按要求及时分解下达。
4.上下级财政往来款项划转不及时,涉及资金129180.94万元。
5.个别单位特设户未及时清理,应缴未缴3.73万元。
6.个别单位未发放和延迟发放养老保险金1.63万元。
7.上年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
五、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灵宝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了整改建议,被审计单位已按要求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