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审计局关于灵宝市教育体育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 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公告)
2023年第3号(总第167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灵宝市教育体育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灵宝市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市教体局)属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为高等学校和经济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统筹管理全市教育教学工作,制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督促实施等。设置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基础教育科、招生办公室、督导室、学前教育科等十一个内设机构。局机关行政编制21名。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督学1名;正股级职数13名(含中共灵宝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科长、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1名)。
(一)2022年年初预算
年初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05.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05.0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教育支出2684.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6.37万元,卫生健康18.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2万元,其他支出4.48万元。
(二)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当年财政实际下达收入指标10699.51万元,占年初预算2805.03万元的381.44%,占调整预算的100%。当年支出10510.19万元,占年初预算2805.03万元的374.69%,占调整预算的98%。年底财政收回指标189.31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教体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单位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制度要求,经济活动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执行基本有效。但是审计发现还存在预算、决算编制规范、应缴未缴财政非税收入、挤占职工福利费等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预算执行行为。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完整,年初预算编制未反映上年结转结余7831.73万元。
2.未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年非税收入编入2022年初预算。
3.预算编制项目支出和决算报表项目支出口径不一致。
4.市教体局机关财政决算编制范围不合理,将独立预算单位收入支出纳入局机关财政决算表。
5.应交未交财政非税收入利息2.53万元。截至2022年底,其他应付款科目登记课后服务费资金利息收入应交未交财政2.53万元。
6.年初预算未执行57.42万元。
7.挤占职工福利费2.80万元。
8.在劳务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3笔,合计金额4363元。
9.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9.71万元。
10.扩大范围支出0.43万元。
11.行政性收费未按照实际收费标准和人数据实缴入财政非税收入科目,涉及收费总额17.57万元。
12.支付款项收款单位和开具收据单位不一致共6笔,合计金额为20.70万元。
13.差旅费审批、报销不规范。
四、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灵宝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了整改建议。目前该单位正在按照审计报告的要求进行整改。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