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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河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6 09:18 查阅次数:0 来源:卢氏县审计局 作者: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公告)

2023年第21号(总第169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和2023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卢氏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6月29日起,对汤河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依法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及编制情况

汤河乡人民政府位于卢氏县南部的伏牛山腹地,全乡总面积150.5平方公里,辖9个行政村,1个搬迁社区(厚地社区),77个居民组。汤河乡政府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建设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10个综合办公室;汤河乡市场监督管理所、自然资源所、财政所3个属地管理机构。

截至2022年底,汤河乡人民政府核定行政编制22人(部门领导职数9人),实际在编人数20人。事业单位核定编制49名,实际在编39人。

(二)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收入决算数2490.22万元;支出决算数3004.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8.07万元,项目支出2326.79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4489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43690元;公务接待费决算1200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汤河乡人民政府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能够真实反映其财务收支情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基本上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但存在支出依据不充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往来账项长期不清理等问题,需进一步改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支出依据不充分14485元

2)拖欠中小企业账款1324万元

3)挤占挪用专项资金25981.62元

4)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43310元

5)财务管理不规范81969元

6)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应计未记固定资产51667.52元

7)往来账项底数不清,长期未清理1729.86万元

8)网上商城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

9)图书馆、文化站未执行免费开放政策

10)少征垃圾处理费1952元

11)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补贴政策9882元。

四、审计建议

(一)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资金范围使用、安排资金,加强五保供养等专项资金监管力度,确保专款专用。

(二)建立健全内控管理机制,做好会计基础性工作。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规定,规范车辆租赁管理,加强对报账资料的基础性审核,确保原始凭据真实、合规。

(三)加强固定资产核算管理,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五、审计整改情况

卢氏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整改建议,目前除拖欠中小企业账款1324万元、往来账项底数不清长期未清理1729.86万元两项问题需持续整改外,其余问题基本整改到位。

 

                              卢氏县审计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