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神苑小区公共租赁房四标段竣工结算情况审计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公告)
2017年第299号 (总第7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卢氏县审计局对洛神苑小区公共租赁房四标段的竣工结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洛神苑小区公共租赁房四标段工程由三门峡恒天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负责项目设计,河南省博瑞地质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地质勘探,河南省三门峡宏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监理。主要建设内容为砖混结构地上六层,建筑面积4321.41平方米。
工程于2013年9月14日开工,2016年7月1日竣工。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卢氏县房地产管理所提供的工程资料,基本真实的反映了项目建设情况,但在审计中发现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应予以纠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卢氏县房地产管理所送审的洛神苑小区公共租赁房四标段工程结算价款6609869.46元,经审计,审减工程结算价款687580.52元,审定工程结算价款5922288.94元。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卢氏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建设单位据实结算。目前卢氏县房地产管理所已经按审计结果据实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