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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审计局关于市农业畜牧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28 00:00 查阅次数:270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公告)

2017年第302号  (总第7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三门峡市审计局2017327530,对市农业畜牧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三门峡市农业畜牧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2014年市委、市政府以(三发〔201419号)文件,撤销三门峡市农业局、三门峡市畜牧局,新组建三门峡市农业畜牧局,属于市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责:拟定全市种植业、渔业、都市生态农业、农垦、农业经济、畜牧业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农业法制宣传等。

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等23个工作部门,行政编制65人,2016年底实有87人。下属农科院、园艺总站、农技推广站等17个二级单位。人员编制208人,2016年底实有183人。

2016年,市财政批复农业畜牧局(系统)当年收入预算2306.59元、支出预算为2306.59元。

 “三公一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市农业畜牧局(系统)账面支出公务接待费10035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1429元;因公出国(境)支出11500元;会议费72101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及下属单位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中也发现市农业局、市畜牧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存在预算编制不准确、不科学,预算执行超范围、超标准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处罚意见

(一)预算编制存在不细化、不具体情况

市农业畜牧局编制并经市财政局批准的《关于批复2016年市直部门收支预算的通知》(三财预〔201649号)中,预算(支出)不够细化,相关科目实际支出与年度预算差额大

(二)预算执行、财政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公务接待费支出不合规58571元。

市农业局机关2016年列支公务接待费72791元,占预算总额8万元的90.1%,其中,该局未提供有效的接待公函、接待清单等公务接待依据58571元。

 

2.会议费、培训费支出不规范44483元。

1)市农业局机关2016年会议费支出40183元,其中有38878元,未提供会议预算、通知、签到表、会议支出明细清单等有效的会议费支出凭据。

 

2)市畜牧局机关201610月支付三门峡开发区舒心苑饭店5605元培训费,扩大了就餐范围,增加了就餐费用。

不符合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印发的《三门峡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三财行2014〕)的规定。

3.内部收入挂账、财政支出不实678913.53元。

农业局机关收取各二级单位办公用水电费用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至2016年底余额678913.53元,形成水电费支出不实的事实。

 

4.挪用农业项目资金115029元。

1)农业局机关201610月支付三门峡广播电视台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6000元,系向渑池某小学图书捐赠活动捐款,挤占挪用农作物良种补贴专项资金。

2)农业局机关201612月支付三门峡广播电视台50000元,系农民培训和农业科技宣传专项资金。

3)市园艺总站2016年在果品质量区域化建设等农业专项资金中列支编外和长期聘用人员工资59029元。

 

5.支出票据不合规或支出事项不真实124659元。

(1)农业局机关201612月支付湖滨区正彤日用百货商行购办公用品12894元。

(2)农业局机关20167月支付湖滨区丽丽文体用品商店购办公用品2811元。

(3)农业局机关20165月支付三门峡金昌商贸有限公司购办公用品6550元。

(4)农业局机关20165月支付湖滨区海英日用百货商行7404元。

市审计局对市农业畜牧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已出具审计报告,相关问题被审计单位正采取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