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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本级2019年度和2020年上半年促进优先就业政策和就业补助资金及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的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1 16:05 来源:社保科 作者: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公告)

2020年第129号(总第139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和《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2020年促进优先就业政策和就业补助资金及失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审〔2020〕42号)要求,三门峡市审计局自2020年8月20日至9月20日,对市本级2019年度和2020年上半年促进优先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三门峡市完成了就业目标任务。省政府下达三门峡市就业目标任务共11项,其中:市本级城镇新增就业目标任务2000人,实际完成3689人,为年度目标任务的184.5%;失业人员再就业目标任务1500人,实际完成2998人,为年度目标任务的199.9%;就业困难人员目标任务800人,实际完成1965人,为年度目标任务的245.6%。

2019年,三门峡市本级共筹集就业补助资金0.52亿元,支出0.52亿元,滚存结余0元;失业保险基金全市收入1.14亿元,市本级支出0.58亿元,滚存结余3.25亿元。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市本级就业目标任务进度完成率较去年同期下滑。市本级全年城镇新增就业目标任务2000人,上半年实际完成1326人,占全年计划的66.29%;失业人员再就业目标任务1500人,上半年实际完成782人,占全年计划的52.13%;就业困难人员目标任务800人,上半年实际完成495人,占全年计划的61.92%。

2020年上半年,市本级筹集就业补助资金0.28亿元,实际支出0.11亿元,滚存结余0.17亿元;失业保险基金全市收入0.47亿元,市本级支出0.58亿元,滚存结余1.96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2019年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为应对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调整深化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对就业的影响,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探索促进就业工作的办法措施,出台《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政〔2019〕5号)、《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三人社办〔2020〕9号)等文件,完善稳定和扩大就业政策措施,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与产业集聚区企业岗位对接、就业服务进校园等专项活动,依托公益性岗位安置、中介机构介绍、技能培训等途径,帮助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市失业保险系统以完善保险制度,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为主线,以惠民政策为抓手,不断强化宣传和政策贯彻落实,较好地实现了助力企业发展、促进就业局势稳定的目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就业政策贯彻落实方面

1.支持企业稳定发展落实情况

(1)向小微企业发放稳岗补贴和应急稳岗补贴覆盖面小。

(2)应急稳岗补贴资金分配、使用覆盖面小,资金投向不尽合理。

(3)需要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力度。

2.创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

(1)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发放覆盖面小,原因之一是政策宣传不够,公众知晓率低。

(2)就业见习补贴申请发放主要受益人群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等人群享受就业政策的人数较少。

3.就业培训政策落实方面存在市本级培训效果有待提高的情况。

(二)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支出占比较高,提升劳动者就业技能的支出相对较少,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结构不合理。

  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据相关规定,经提出处理和纠正意见,相关整改完善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