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财政局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公告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公告)
2022年第5号(总第159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卢氏县审计局自2022年3月3日至4月25日对卢氏县财政局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依法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底,卢氏县财政局核定编制70名,其中行政11名,事业58名,工勤岗1人。实有人员70人。资产790.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2.27万元,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728.55万元。净资产790.82万元。
(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卢氏县财政局收入总计1695.14万元,占调整预算100%,支出合计1695.14 万元,占调整预算100%。年末预算收支平衡。
(三)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卢氏县财政局“三公经费”支出1.7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9万元,较2020年的6.25万元下降71.36%;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对卢氏县财政局2021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基本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卢氏县财政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能够真实反映其财政收支情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规则和会计制度,基本上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但还存在着费用支出依据不充分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填报及批复预算不精准
(二)费用支出依据不合规、不充分 104564元
1.大额费用支出无原始清单、无经办人员签字87229元2.报销原始凭证不规范3930元
3.政府采购费用无验收资料13405元
(三)未通过网上商城采购7150元
四、审计整改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卢氏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并提出纠正、处理意见,被审计单位已按要求积极予以整改。
卢氏县审计局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