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审计局关于卢氏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计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公告)
2022年第27号(总第16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县政府审计工作安排,卢氏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末,卢氏县乡村振兴局收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灾后恢复重建中央财力补助资金237万元。已分配237万元,总分配率100%。各项目建设单位实际支出237万元,总支出率100%。其中,产业类项目5个,涉及资金127万元;基础设施项目4个,涉及资金110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卢氏县乡村振兴局提供的会计资料、项目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能够真实反映其财务收支情况,会计处理能够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基本上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能够在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实施,强化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管理。但存在资金拨付政策不符合质保金管理规定、项目资料不规范、资产闲置等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
三、审计发现问题
(一)237万元资金未按规定预留质量保证金
(二)实际施工与申报内容不符
(三)项目资料不规范
(四)资产闲置。一是出菇棚闲置。二是水处理设备未拆箱使用
四、审计建议
(一)严格贯彻落实灾后恢复重建政策。要切实把灾后恢复重建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抓紧抓好,规范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灾后恢复重建各项任务。
(二)加强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管理。要强化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质量监督,推动相关部门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把好设计关、施工关、监理关、建筑材料关、检查验收关,确保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能够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历史的检验。
(三)强化监督检查。乡村振兴部门要加强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督促指导,建立健全日常跟踪监测和监督检查机制,规范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科学高效推动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落地见效。
五、审计整改情况
卢氏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整改建议。卢氏县乡村振兴局已督促文峪乡、徐家湾乡、潘河乡、双龙湾镇对涉及问题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