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审计局对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2021年度 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公告)
2022年第31号(总第16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灵宝市审计局对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202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一院是集医疗、急救、预防、保健、科研、教学、康复于一体的国家三级综合性医院,是涵盖14家医疗卫生单位的灵宝市医疗健康服务集团总医院。一院三区(主院区、工业路院区、感染性疾病院区、医养中心院区)建筑面积10万余平方米,占地约120余亩;开放床位1100张。在岗职工1264人,专业技术人员1000余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90人,中级职称326人,硕士研究生14人。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市一院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院2021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会计制度要求,经济活动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执行基本有效。但在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还存在应缴未缴税费、少计收入、扩大医疗成本、白条列支、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应税收入应缴未缴税费。
2.少计“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351,281.00元。
3.将应计入单位管理费用的支出计入业务活动费用(医疗成本)279,356.00元,扩大医疗业务成本。
4.白条列支教授劳务费63,000.00元。
5.少结转进销差价,多记医疗成本64,054.94元。
6.列支差旅费支出无出差审批单等资料31,502.00元。
7.应收款项未及时清理109,925,157.40元。
8.交易资产未办理相关变更和过户手续,形成预付账款挂账1800万元。
9.在建工程已建成交付使用,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3,015,000.00元。
10.医院资产管理不到位,账实不符8,136,815.91元,其中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未入账,形成账外资产。
11.2019年至2021年市一院未编制各类成本报表
12.财务资料不完整,缺乏重要事项的原始凭证。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灵宝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提出了整改建议,并积极督促被审计单位加以整改。截止目前,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单位已整改。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