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审计局关于灵宝市水利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公告)
2022年第54号(总第16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灵宝市水利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
水利局为正科级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内设7个科室,核定数行政编制15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13人。下设10个事业单位,其中:灵宝市白虎潭管理所(以下简称白虎潭管理所)、灵宝市跃进渠太平渠灌区管理所(以下简称跃进渠管理所)独立核算,其他8个事业单位与水利局机关合署办公,财务由局机关财务科统一核算管理,分设水利局机关、灵宝市水土保持监督站(以下简称水保站)、农水技术推广站(以下简称推广站)三个账套,其中:水利局机关账套用于核算局机关行政人员经费及项目支出;水保站和农技站账套用于核算下属单位事业编制人员经费支出。
(二)主要职责
水利局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各级有关水利工作方针政策,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河道及水库,负责全市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农村水利水电等工作,承担全市水利行业管理工作。
(三)预算执行情况
水利局属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预算批复482万元,当年追加预算收入12270.14万元,当年预算收入总计12752.14万元;当年实际收入11647.12万元;当年实际支出11647.12万元,其中使用上年结转资金1453万元,当年预算支出10194万元;年底财政拨款结余结转8498.03万元,其中财政收回当年结余1333.03万元,结转下年资金1449.33万元。年底预算执行率91.33%。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水利局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内部管理比较规范,财务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财务收支情况。但审计也发现还存在预算编制不合理、超预算无预算列支费用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
1.预算编制不合理,涉及金额93.3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对外公开不实
3.未按规定公开部门预算、决算
(二)预算管理方面
1.漏记或少计收入10.01万元
2.行政事业性收费98.91万元未记账
3.应收未收水土保持补偿费70.63万元。
(三)预算执行方面
1.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公车运行维护费13.13万元
2.违规列支非本单位人员费用5.21万元
3.违规将下属事业单位工资款37.93万元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4.原始凭证不合规、涉及金额2.3万元
5.一般性支出压减比例不达标
(四)决算编制方面
1.未根据年初预算批复文件编制部门决算相应数据。
2.未按规定编制决算报表
(五)财务管理方面
1.固定资产账实不符36.97万元
2.未按规定记入固定资产账35.16万元
3.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
4.培训资料不规范、不完整
三、审计建议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灵宝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对灵宝市水利局提出了整改建议,该单位已按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灵宝市审计局
2022年12月28日